【大紀元訊】對於日前大法官對換發身份證須按指紋規定做出暫時處分,全面換證措施順延。台灣內政部

614日表示,許多民眾還不曉得換證全面順延,期盼媒體廣為宣導;至於已拍新證照片的民眾,只要規格符合,屆時仍可使用。

據中央社報導,內政部原訂

71日起換發新式身份證,由於換證須按指紋引起人權團體關切,司法院大法官10日做出暫時處分,指出戶籍法第八條第二項、第三項及按捺指紋始得請領或換發新版國民身份證的相關規定,於解釋公佈前,暫時停止適用。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出,由於媒體大幅報導,很多民眾都知道

71日開始換發身份證,但是換證順延一事,仍有許多民眾還不知道。

為因應換證順延,內政部昨天緊急邀請縣市政府開會,研商因應措施,決議包括全面換證實施日期將等釋憲後再行訂定;戶政事務所繼續製發現行身份證,並預估至今年

12月底空白證及膠膜需求量,儘速辦理增印;新身份證格式和換發程序均未改變。

此外,部分民眾如已拍攝換發新證所需的照片,只要符合新證規格,仍可使用。但內政部籲請民眾,接獲戶政事務所換證通知單後,再準備照片,依戶政事務所排訂的時間及地點辦理換證。

至於指紋採錄機器已在

6月初完成招標,簡太郎說,現在有兩個因應方案,一是等釋憲結果出爐,二是雙方協商解約;目前廠商的態度是傾向等待釋憲結果。內政部將等大法官釋憲後,再依釋憲意旨辦理換證事宜;為順利辦理全面換發身份證,內政部也籲請司法院儘快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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