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巨型屏幕墮下事故,導致舞蹈員受傷。3名涉事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職員涉嫌虛報懸掛設備重量,並否認串謀詐騙等罪,案件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9天審訊。控方繼續傳召康文署工程顧問作供,表示在事發之前,曾親自到紅館現場檢查懸掛的設備,確認各設備的吊掛點符合承辦商提供的索具裝配圖,無發現問題。
被告吳凱瑩(41歲)、林志華(60歲)及梁耀祖(48歲)各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案情指2022年5月至7月期間,3名被告涉嫌在兩份負重表上虛報設備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批准MIRROR演唱會舉行。
康文署工程顧問、輝固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溫志華供稱,2022年7月13日,他從康文署收到一封包含涉案演唱會負重表等文件的電郵,隨後他將該電郵轉寄予參與此項目的同事,包括輝固的助理工程師朱家樂及暑期實習生馮帝文。
由於當時朱家樂正忙於其他事務,無法參與此項目,所以溫志華與馮帝文共同審視演唱會主辦方提交的資料,並讓馮帝文藉此機會累積經驗。檢視資料後,溫志華向康文署發出電郵,要求主辦單位提供紅館懸掛物的承重分布資料。
隨後,一位自稱來自「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阿祖」致電馮帝文,解釋主辦單位在紅館懸掛物品的方式,最後確認主辦單位懸掛的物品符合場地承重要求。
2022年7月23日,溫志華從康文署收到另一組負重表及相關文件,經審視後,再次確認主辦單位懸掛的物品不超出場地承重標準。
2022年7月24日上午約10時,溫志華攜帶手電筒親臨紅館視察,逐點檢查演唱會主辦單位是否按懸掛圖則掛物,花了約兩小時完成檢查。隨後,他向康文署確認主辦單位按圖則進行懸掛,並為此次演唱會簽發穩定性證明書。
溫強調,當時相信資料演唱會主辦單位提供的負重表資料正確,若資料有誤,他不會為演唱會簽發穩定性證明書,因為設備重量可能會超出承重限制,進而對紅館天花的安全構成威脅。
辯方盤問溫志華能否判斷涉案負重表等文件是否由具工程背景的人士準備,溫回應稱應該是具工程背景的人士,因為文件中涉及相關數據計算。
辯方追問文件是否可能出自未經正式培訓、僅接受在職培訓的人,或由註冊工程師完成,溫志華回應稱,不一定是註冊工程師,但相信應該具備工程背景。若在審核文件時發現多處不連貫之處,他會向康文署查詢並要求釐清,但不會懷疑文件的可靠性,並補充「輝固」是通過康文署索取資料,不會直接聯絡主辦方或工程公司。
審訊將於明天(29日)繼續。
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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