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為政‧二十四》)

【註釋】

鬼:古代人死都叫「鬼」,一般指已死的祖先,但也偶有泛指的。(楊伯峻)

諂也:祭有當祭不當祭。崇德報恩,皆所當祭。求福懼禍,皆所不當祭。祭非其鬼,乃指所不當祭,此則必有諂媚之心。諂媚則非人道。(錢穆)《左傳》僖公十年:「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禮記‧曲禮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討論】

對古人而言,祭祀是最神聖、最重要的。「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禮記‧祭統》)強調祭是發自內心深處的自覺行動,不是外界有甚麼東西強迫你這麼做。當然,祭的對象有天地神明、祖宗先人,祭的內涵玄妙高深,只有賢者才能完全理解祭的意義。

本章是「為政篇」的最後一章,有深意。首章講「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末章講「非其鬼而祭之,諂也」,這有一種微妙的對應。周人講「以德配天」、「以禮治國」。意思是君主的權力是「天」授予的,但「天命」不是固定不變的,失德會失去天命。有德者承受天命,德治天下,以禮治國。為甚麼以禮治國呢?在古人眼裏,「禮也者,理也。」(《禮記‧仲尼燕居》)《禮記‧樂記》云:「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又云:「禮者,天地之序也。」

「禮有五經,莫重於祭。」這裏,孔子指出,「不是自己應該祭祀的卻去祭祀,這是獻媚。」孔子這話說得非常重,凜然可畏。祭,要的是一顆真心(八佾篇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祭是為甚麼?崇德報恩;不是為求甚麼,像做交易一樣。

《聖經》中有這麼一個故事。「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做買賣的地方!』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這個《聖經》故事,能幫助我們更深地理解「非其鬼而祭之,諂也」這句話的真義。

不過,本章還有一句話「見義不為,無勇也」。一個人遇到應該挺身而出的事情卻袖手旁觀,就是懦夫。儒家很強調「勇」,作為三達德之一。勇,內涵仁義,見義勇為,「勇者不懼」(子罕篇)。

本章兩句話,前句是評一不當做而做的事,後句是評一當做而不做的事。有人認為,從意義上講,應當各自為一章。但既然作為一章,編者應有苦心。就「為政」而言,有所不為,有所必為。無論「不為」還是「必為」,都上循天理,內懷仁心,而勇於擔當。

主要參考資料

《論語註疏》(十三經註疏標點本,李學勤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四書直解》(張居正,九州出版社)
《論語新解》(錢穆著,三聯書店)
《論語譯註》(楊伯峻著,中華書局)
《論語今註今譯》(毛子水註譯,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論語三百講》(傅佩榮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論語譯註》(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論語本解(修訂版)》(孫欽善著,三聯書店)

(點閱【論語說】系列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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