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論語‧為政‧十六》)

 【註釋】

:《論語》中孔子說過「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攻其惡,無攻人之惡,非修慝與?」此兩處「攻」都做「攻擊」解。但「攻」也有攻治、學習之義,如,攻金攻木,攻讀等。

異端:一說指雜學、邪說;但如楊伯峻所說,孔子之時,還沒有諸子百家,也沒有佛教,而且儒道還未完全兩分,不過和孔子相異的主張、言論未必沒有。一說指事物的兩個極端,如「過」與「不及」等。

也已:句末助詞,無義。《論語》中有多處。也有人將「已」看為動詞,作「停止」、「消滅」義。

【討論】

本章歷來爭論紛紜。先簡單羅列一些白話翻譯:

「專向反對的一端用力,那就有害了。」(錢穆)
「批判那些不正確的議論,禍害就可以消滅了。」(楊伯峻)
「一個人於修業時而分心於外務,那是有害的。」(毛子水)
「批判其他不同立場的說法,難免帶來後遺症。(傅佩榮)
「攻治雜學邪說,這是禍害啊。」(孫欽善)
「只鑽研不同的一端,那就有害了。」(《論語今譯時析》增訂版)

概括起來,大致有三種觀點:(一)對歪理邪說要堅決批判;(二)治學不能走極端;(三)學問要兼容並蓄,攻擊異端學說有害。

那麼,我們如何儘可能地靠近孔子原意?還是用孟子的方法:「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孟子‧萬章下》)

中華文明上下5000年,以孔子出生之年(西元前551年)為線,可分為上2500和下2500年。上2500年,從伏羲八卦到黃帝飛天,從周文王演易到老子五千言,道家為中華文化之根脈。孔子處春秋晚期,問道於老子,始創儒家,儒源於道,儒道並非完全兩分。後數十、百年,有百家爭鳴;再後,佛教傳入,道家中之一部份演變為道教,儒家中之一部份演變為儒教,乃為三教。至趙宋,理學家們將楊墨等百家之言、道教、佛教等都稱為異端邪說。至於西方歷史,其從宗教教派出發,對於異端——通常指違反一個宗教的重要教義的教派及其學說——極為嚴苛、殘酷。因此,孔子之世異端一詞,不能以後世異端一詞之通常含義來理解。

或有人舉孔子誅少正卯之事來註解本章。據傳,「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連子貢都不解,孔子說:少正卯有「心逆而險(通達事理卻又心存險惡)、行辟而堅(行為怪僻而又堅定固執)、言偽而辯(言語虛偽卻又能言善辯)、記醜而博(對非義的事知道很多)、順非而澤(言論錯誤還要為之潤色)」之「五惡」,人只要有這「五惡」中的一種就不能不施加「君子之誅」, 而少正卯是身兼「五惡」的「小人之桀雄」,有著惑眾造反的能力,他和歷史上被殺的華士等人是「異世同心」,不可不殺。(《孔子家語‧始誅第二》)

本文以為,即使有孔子誅少正卯之事,但少正卯是否就一定是本章所指的「異端」呢?目前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因此,以孔子誅少正卯之事來註解本章,顯得牽強。

大家知道,孔子強調「中庸」,過猶不及。錢穆認為:一事必有兩頭,如一線必有兩端,由此達彼。若專就此端言,則彼端成為異端,從彼端視此端亦然。孔子平日言學,常兼舉兩端,如言仁常兼言禮,或兼言知。又如言質與文,學與思,此皆兼舉兩端,即《中庸》所謂執其兩端。執其兩端,則自見有一中道。中道在全體中見。僅治—端,則偏而不中矣。故《中庸》曰「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

孔子曾說:「我有知嗎?我實是無知呀!有鄙夫來問於我,他心空空,一無所知,只誠愨地來問,我亦只就他所問,從他所疑的兩端反過來叩問他,一步步問到窮竭處,就是了。」(子罕篇)

再說,孔子本人是寬容、平和的,講「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篇)不搞強制,不強求一致。還說「道不同不相為謀」(衛靈公篇),也並沒把「道不同」的人視為敵人,僅僅「不相為謀」罷了,並沒有排斥異己。

綜合這些來看,本文傾向於錢穆的觀點。

主要參考資料
《論語註疏》(十三經註疏標點本,李學勤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論語集注》(朱熹,載入《四書章句集注》)
《四書直解》(張居正,九州出版社)
《論語新解》(錢穆著,三聯書店)
《論語譯注》(楊伯峻著,中華書局)
《論語今注今譯》(毛子水注譯,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論語三百講》(傅佩榮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論語譯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論語本解(修訂版)》(孫欽善著,三聯書店)
畢寶魁、卞地詩:《論語》「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本義考辨

(點閱【論語說】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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