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為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煽動罪成案件。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今早(30日)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煽動罪的範圍含糊和廣闊,相信日後傳媒很難設界線處理批評政府的評論。

《立場新聞》兩名前總編輯鍾沛權(左)和林紹桐,昨日(29日)被區域法院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資料圖片。(蔡雯文/大紀元)
《立場新聞》兩名前總編輯鍾沛權(左)和林紹桐,昨日(29日)被區域法院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資料圖片。(蔡雯文/大紀元)

陳文敏甫首即苦笑指,「我都不懂得怎樣給建議,根據這個判決,實在好難去作一些(有關煽動)界線。」他指,若批評只屬學術文章,或稱讚政府皆沒有問題,一旦涉及負面批評,相關判決最大憂慮是,好難再界定評論文章或是評論「可以點樣講」。

根據法官裁定,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專訪、陳沛敏、區家麟等人撰寫的博客文章。

陳文敏稱,根據法官判決,部份只涉及不同意評論文章觀點,但不代表相關評論沒有事實基礎,「你(文章)裏面比如是否恰當,可能是不恰當,但不恰當這個是一個意見,大家意見不同。」他又舉例,區家麟批評國安法時,法官認為沒有提及原訟法庭對相關問題已有判決,「你作為一個時事評論員,難道要好似法律學者那樣,逐一逐一介紹嗎?他批評國安法下指定法官好難(讓被告)獲得保釋,其實好多人都講過這個問題,不是無客觀基礎,只是無引經據典而已。」

陳文敏又認為,對於判詞所指,評論文章可以言詞尖銳,只是不能煽動,與現實存在很大落差。「我們重新看那些所謂煽動文章,極其量部份文章是一些大家不同的意見。」但法官只接納有建設性的批評,是對言論自由狹隘的解釋。他續指,部份文章或涉及無理據謾罵,但謾罵其實亦屬言論自由一種,與引致他人憎恨政府,有好大的距離。

陳文敏認為,煽動罪的範圍含糊和廣闊,日後傳媒很難設界線,亦較難處理批評政府的評論。今次案件涉及新聞機構,評論只是發布者的觀點,並非編輯的立場,他相信,被裁定具煽動意圖評論的發布者,日後被檢控的機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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