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上月發聲明譴責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明報》撰寫的評論文章失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星期再次點名批評有專欄作家經常發表偏頗文章。有《明報》專欄作家今日(15日)收到該報總編輯劉頌陽發送給專欄作家的電郵,「懇請」他們要「知法守法、知所分寸」,「否則難保說不定哪天危機會降臨」。

《明報》專欄作家、大律師吳思諾今日(15日)收到該報總編輯劉頌陽發送給專欄作家的電郵,「懇請」他們要「知法守法、知所分寸」,「否則難保說不定哪天危機會降臨」。(吳思諾Instagram截圖)
《明報》專欄作家、大律師吳思諾今日(15日)收到該報總編輯劉頌陽發送給專欄作家的電郵,「懇請」他們要「知法守法、知所分寸」,「否則難保說不定哪天危機會降臨」。(吳思諾Instagram截圖)

其中一位《明報》專欄作家、大律師吳思諾今日在社交媒體上載劉頌陽的電郵全文,劉首先表示《明報》一向秉持「意見大可自由,事實不容歪曲」的理念辦報,副刊專欄版海納百川,名家薈萃,百家爭鳴,多年來有賴各位作家的支持和包容,並表示「要誠懇的說一聲多謝」。

劉形容現時「疾風知勁草,經歷時代的考驗」,《明報》要在新時代的香港立身行道,發揮第四權的角色,任重而道遠,必須倍加慎重。他「懇請」專欄作家「幫我們一把」,今後下筆時務必再多一分謹慎,評論要建基於準確的事實,知法守法,知所分寸,「否則難保說不定哪天危機會降臨」。

吳思諾在帖文寫道「英式回應:今天收到很溫馨的提示啊,真的非常感恩!」。

上月24日,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在《明報》副刊專欄撰文,評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改變在囚人士假釋安排,值得爭議。同日,懲教署發聲明「強烈不滿」和「譴責」文章失實和誤導。懲教署強調,香港法律從沒有給予任何在囚人士必然獲得提早釋放的權利,署長准予在囚人士提早釋放的酌情權必須相關法律行使或處理。

另外,上星期五(9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同為《明報》集團成員的《亞洲周刊》36周年酒會,他在致辭時稱,留意到最近有傳媒副刊的專欄作家,部份已離開香港,經常發表「偏頗文章」。又稱,就算於專欄旁提示文章並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憎恨,都不能免除編輯必須確保刊物公平、客觀、不偏不倚的責任。

翻查《明報》的副刊專欄從2022年初首次增添一段聲明:「本版刊出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明報》網站上刊登的評論文章,結尾也有類似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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