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輕度弱智女外賣員涉嫌訛稱以優惠價格發售香港迪士尼樂園的年票、酒店套票、MIRROR演唱會門票及商品等,收取款項後便失去聯絡,約160人受害,合共損失近94萬元。被告今日(1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全部6項欺詐罪,今日被判入獄28個月。法官指,被告過去有25項案底,當中8項為欺詐罪,屬加刑因素。
被告陳家穎於被捕時任職外賣員及文員,案情指,於2022年5月4日至7月10日期間,有90名事主分別通過其他人介紹、WhatsApp群組或Facebook群組聯繫到被告。被告聲稱能以折扣價格購買迪士尼樂園年票,事主通過「轉數快」向她支付款項,但年票未到手,被告已經失去聯繫。
此外,被告還訛稱可以折扣價預訂迪士尼樂園酒店房間,詐騙了82名事主;訛稱可以折扣價出售迪士尼樂園商品、門票、MIRROR演唱會門票、迪士尼度假區餐飲服務以及升級酒店房間。總共有160名事主受騙,共向被告支付了約94萬元。
被告在2022年7月10日起失去聯絡,有受害人報警,警方於同月15日在某酒店內拘捕了她。在警誡下,被告稱已經盡力幫事主預訂酒店,但未成功。她又稱曾成功通過迪士尼樂園官方網站為部份買家購買服務及商品,並因此獲介紹給更多買家。
不過,由於後來買家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成本,再加上訂單過多,她無法繼續提供折扣價。她承認自6月起因貪念收取款項後將錢花光,坦言自己重視金錢勝過履行交易,完全沒有為其餘買家申請年票或預訂酒店。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6歲時被診斷患有輕度弱智,與她交談時感覺她十分單純;由於智力問題,她曾入讀特殊學校,但因交友不慎,被唆使而犯案。而且,被告在還押期間已接受宗教輔導,表現出真誠的反省,希望能獲得輕判,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羅志霖引述被告背景稱,被告過去曾任特殊學校的活動助理,但因學校裁員及疫情影響,她未能找到工作,最終鋌而走險。
法官在判刑時形容,案件性質嚴重,被告持續犯罪長達兩個月,涉案金額接近100萬元,犯罪手法精密和有部署,未顯示她存在低智商情況。此外,被告是「積犯」,過去曾犯下25項罪行,其中8項為欺詐罪,其它罪行亦涉及不誠實行為,顯示之前的判刑對她無嚇阻作用。
法官原本考慮判處42個月監禁,但因被告及早認罪,獲減刑三分之一,最終判囚28個月。
案件編號:DCCC922/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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