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凌晨,一名約9個月大的男嬰於觀塘鯉魚門道56號一單位內暈倒,昏迷被送往聯合醫院搶救,惟最終證實死亡。男嬰的休班警父親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日(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被告否認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件安排在10月24日進行聆訊,預計審訊2天。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候訊,必須交出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居住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蘇官曾一度追問控方男嬰蔣天晴死因,惟控方指其死因不確定,暫只能控以被告「虐兒」罪。控辯雙方同意大部分案情、警誡供詞及閉路電視紀錄等,聆訊時將有一名驗屍官及一名法醫出庭作證。

被告蔣定邦,現年42歲,報稱為一名警員,曾隸屬田心分區,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包括首尾兩日),在九龍觀塘鯉魚門道56號油翠苑漾美閣(C座)一個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只有9個月大的蔣天晴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蔣天晴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KTCC1219/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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