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因居屋裝修費用向財務公司借貸,欠下300萬巨債而不堪壓力,2021年在丈夫的協助下攜同2歲和6歲兒子在家中燒炭企圖自殺,最終未能成功。夫婦兩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虐兒罪成立,周二(6日)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9個月。

本案兩名被告均獲批准匿名,女被告代號「C.Y.S.」(35歲)及男被告代號「W.Y.C.」(41歲)同被控1項虐兒罪。兩人被控於2021年11月4日及5日,在香港某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6歲男童X及2歲男童Y。

案情指,警方在案發單位內檢獲由女被告所寫的遺書,寫有「一步錯步步錯,踏上借貸這條路,無法再支撐下去」和「我們一家四口的離開,是你們的解脫」等內容。警方亦在單位內檢獲借貸單據,顯示女被告向29間財務公司借貸共300萬元。女被告於2021年申請破產,涉事單位的收樓令至今仍未執行。

辯方求情時表示,報告顯示男童Y因當時太年幼,已經不記得事件經過;而男童X則不知悉當時正燒炭,由於女被告曾向他表示家中有老鼠,X當時以為是在滅鼠。報告又指兩名男兒均有適應困難,父母分離令他們缺乏安全感,其中男童X有不安、焦慮和哭泣等情況。

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當中包括男童X繪畫他們一家人笑容滿臉、並寫有「開開心心,全家團聚」的畫作。法官指示把畫作給予兩被告觀看,女被告在犯人欄看到畫作後激動痛哭。辯方又指兩名被告在極大心理壓力下犯案,已深感後悔。

暫委法官周燕珠在判刑時指出,兩名被告為人父母,有責任照顧子女,唯兩人連續3次,並於數小時內燒炭尋死,當時兩名男童正躺在床上,他們並無權利選擇生存,認為案情嚴重,因此不適宜判感化令或緩刑。

法官又指女被告因不堪追數公司的壓力而自殺;男被告則因與女被告感情深厚,因而順應女被告要求,共同執行燒炭計劃。雖然兩名男童在案中並無受傷,但事後卻承受心靈上的傷害。法官表示了解男童X和Y期望與父母團聚,考慮到兩男童的福祉等因素,判兩名被告入獄9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29/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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