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指在迷你倉管有煙霧餅等的18歲男生,2019年平安夜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被指叫兩名探訪者幫忙,刪除其網上帳戶等資料,3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審訊後男生與其中一名探訪者黃俊燁「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黃被判囚4個月,他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今(23日)開庭審理,但是黃缺席被視為放棄,法庭即時駁回。

無業的上訴申請人黃俊燁(21歲)經審訊後,在2022年9月26日遭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葉啟亮判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監禁4個月。黃不服定罪上訴,今由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審理,但是沒有法律代表的黃沒有到庭,法官表明由於其缺席,視為放棄,正式駁回上訴,申請人要有合理理由,才能再到庭欲推翻判決。

探監對話被懲教處錄下

翻查資料,該案3名被告,包括學生鄺偉邦、曾任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助理的余昕鈺與黃俊燁。

鄺被指趁余與黃探訪期間,串謀他們協助刪除其電郵、Google Chrome瀏覽紀錄、「鬼機」內Instagram的帳戶等資料。但是探監的對話內容,被懲教處錄下。

另外,被告鄺偉邦另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成,指他2019年12月24日於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時昌迷你昌」BK3203號倉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硝化纖維以及10個煙霧餅。

鄺、黃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鄺被判監10個月,黃被判監4個月;余則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CACC180/2022(DCCC2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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