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7月搗破一個火炭工廈賭檔,多人被捕,包括一名休班男警。6人被控「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等8罪,當中5人在去年6月,獲沙田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陳業禧裁定罪名不成立,認為控方未能證明涉案地方不屬私人處所,以及該處以生意形式經營。律政司不服有關賭博控罪的裁決提出覆核,陳官今(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被告非法賭博罪成,罰款4,000元。

被告為警員鍾志恒(37歲)、的士司機周寶江(55歲)、施福期(58歲)、店務助理馬浚杰(28歲)及家庭主婦胡思慧(47歲)。他們被控於2022年7月23日,在新界火炭世紀工業中心一賭場內賭博。

陳官裁決時引用《賭博條例》,稱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在涉事地點發現賭博設備和人士的話,須推定該處為賭場,而該些人士則曾在該賭場賭博,意味辯方有舉證責任。

辯方在原審時,指出現場有卡啦OK、桌遊等,被告或只進行其他活動;但是陳官認為,單憑此證明被告沒有參加賭博,距離遙遠,未能構成合理疑點。加上各被告均不出庭作供,亦有被告在警誡下,聲稱只同朋友打麻將,亦有被告表示不認識同枱其他玩家,並承認下注,法庭認為辯方未盡舉證責任,就供辭的入罪給予較高比重。

對於辯方曾經提出被告們曾經吸煙、飲食、聊天,陳官認為不足以令社交場合賭博不屬非法的抗辯成立,裁定被告賭博罪成。不過,考慮到控方用不尋常地長的時間,才確認覆核,對被告不公,故以罰款處理。

此案被告之一的鍾志恒(37歲)報稱為警員。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指,涉案地點是火炭世紀工業中心內一間裝修公司的分租單位,並非合法的賭博場所。案發當晚約11時,執法人員進行反賭博行動,並調查該處。警方發現了兩張電動麻雀桌和隔音材料,鍾志恒等4人圍坐在其中一張麻雀桌。麻雀枱旁的4人的櫃桶內各裝有價值數千元的籌碼,其中鍾志恒的櫃桶內的籌碼,總值逾4千港元。

同案被告伍碧茜早前承認「營辦賭場」及「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兩罪。

案件編號:STCC5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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