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40日審訊。控方證人兼認罪被告、前《蘋果日報》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第4日作供,他形容黎智英是一個「既慷慨又殘忍」的老闆,即使黎在《蘋果日報》沒有職位,所有員工都需要跟從黎的指示工作。

在控方盤問下,楊清奇供稱2016年曾與黎智英和陳沛敏討論《蘋果日報》論壇版的寫手名單。楊憶述當時曾經反覆討論過兩、三次才列出名單,論壇版原本有一批作者撰稿,黎隨後要求增加某幾位寫手,但對方沒有答應供稿。

楊昨日在庭上表示,黎智英於2018年後立場變得激進,控方今日再讀出2018年的寫手名單,包括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利世民、馮偉光(盧峯)、楊懷康(古立)、李怡、錢志健、劉細良、古德明、潘小濤等人。楊供稱若要更改寫手名單,多數由他提出更改,而黎智英和其他高層亦會指定寫手,楊會在版面上編排位置。

控方問及楊清奇會否把黎智英提出更改寫手名單的要求視作「指示」,楊坦言在《蘋果日報》工作,有些事情不會去問原因,有指示便要執行。

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楊清奇供稱黎智英在2019至2020年期間於《蘋果日報》沒有正式的職位;楊又形容黎是一個「慷慨又殘忍」的老闆,因為於《蘋果日報》上市和分拆網上版的時候,黎都派股票予員工,造就了早期高層管理人員成為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

不過,楊覺得黎「用人用到盡」,如果不合心意,很快便會換人。楊在《蘋果日報》工作了23年,期間更換了7、8個總編輯和7、8個社長。楊認為黎對新聞的要求是「求新求變」,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換人,亦稱為「搖大樹」,不論是管理層或中層部門負責人,如果想留在《蘋果日報》工作,便需要聽從老闆黎智英指示,主動做好手頭工作,所以楊會跟從黎的指示。

隨後,控方展示手機訊息顯示,總編輯羅偉光曾於2020年8月和12月,分別把朱牧民及羅冠聰的投稿轉發給楊清奇,叫他於論壇版上刊登。由於兩人被港府以《港區國安法》通緝,所以楊向羅偉光表示不方便付稿費,羅回覆指「無問題」。最終,楊沒有收到朱的稿件,只在網上版刊登了羅冠聰的文章。

控方展示2020年7月4日論壇版〈 國際棋盤上的香港〉主題的3篇文章,包括「中國金融學者 – 賀江兵」撰寫的〈美國的二級金融制裁有多狠?〉、「旅美作家 – 一劍飄塵」撰寫的〈槍桿下何來安居樂業? 〉,以及「時事評論員 – 林忌」撰寫的〈跨國抗中包圍網〉。

楊清奇供稱,上述專題版面內容與制裁相關,《蘋果日報》原本的立場是支持制裁,所以他自己撰寫的「蘋論」和揀選的論壇版文章,同樣支持制裁。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楊沒有收到指示要改變立場,但由於在《港區國安法》下公開呼籲制裁屬違法,為免觸犯法例,楊在寫稿或撰稿時都改為「擦邊球」,通過對制裁事件的評論,分析其嚴重性,來表達支持制裁的立場。

楊供稱,在選稿時其中一個準則是作者觀點否符合《蘋果》讀者的口味,包括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傾向支持美國制裁中港官員。楊又指黎智英在專欄文章中,也表達一樣觀點。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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