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五(11月17日)宣布,一個聯邦陪審團本周判定兩名德薩斯州男子有罪,罪名是企圖繞過美國的制裁非法銷售伊朗石油以及共謀洗錢。

美國司法部在周五發布的一份新聞稿中表示,賓夕凡尼亞州的一家聯邦法院11月15日判定德州42歲的男子Daniel Ray Lane和42歲的華人王振宇(Zhenyu Wang,音譯)有罪,罪名是企圖違反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共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及在企圖就受制裁的伊朗石油進行交易並清洗所得收益時共謀洗錢。

賓夕凡尼亞州東區聯邦檢察官Jacqueline Romero指控:「本案被告通過直接違反經濟制裁的行為,藐視了美國的國家安全利益。」

「密謀違反制裁並在此過程中進行洗錢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不會對此姑息。」這位檢察官繼續寫道。

根據庭審中出示的證據,2019年和2020年初,被告共謀從伊朗購買石油,違反了美國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實施的經濟制裁。然後,他們又計劃掩蓋這些石油的來源,並將其出售給中國(中共)的一家煉油廠。

檢方證據還顯示,被告還試圖採取一些手段來掩蓋其非法交易,包括獲得外國護照、簽訂虛假的合同協議,以及共謀通過空殼實體和離岸金融帳戶來清洗他們銷售伊朗石油所得的收入。此外,王振宇還安排了向中共官員和銀行家行賄。

根據聯邦法律,王振宇和Lane分別面臨最高45年的監禁,其中,共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可判5年監禁,企圖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和共謀洗錢的罪名可各判20年監禁。

法院定於2024年2月29日對這兩名被告宣判。

司法部在聲明中稱,聯邦調查局(FBI)對此案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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