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樓盤業主購買的商品房,交付期限過了3年多仍未見到房子,如今「保交樓」處置公告讓業主每平方米補1300多元差價,引發爭議。
據《工人日報》報道,鄭州市鄭東龍湖一號項目佔地約2100畝,涵蓋住宅、公寓(寫字樓)、酒店、商業等。相關資料顯示,該樓盤是河南省重點建設項目。2013年開發,應於2019年底陸續交房,但如今沒有完工。
其間,該項目多次被群眾舉報存在五證不全、一房兩賣等違規操作。開發商美商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纏身,資金屢被凍結,工地多次停工。
近日,樓盤項目攻堅化解工作指揮部發布的「保交樓」處置公告稱,對於(保交樓)地塊(7-1、7-2、4-1),原團購業主若選擇繼續持有房源的,需要按照1357.6元/平方米的標準補交房款,並鼓勵配購車位和儲藏室;若選擇退款,將以4.75%的年化率退還本金及利息,半年內有序退款到位。
對於4-2地塊、5號地塊,可選擇退款,不再補償資金佔用費;也可選擇置換房源,按照鳳起梧桐園(6號地塊)置換單價12146.36元/平方米補交房款。
不少業主認為,該方案完全是站在開發商的角度「拉偏架」,拿購房者當「冤大頭」。有業主說:「這個房子逾期3年多還沒交付,我們沒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現在竟然還讓補交房款,毫無契約精神。」
多數業主表示,堅決拒絕補交房款。但也有少數業主覺得,只要能在保證質量前提下交房,可以商量,「總比爛尾好,不然購房款都打水漂了」。
對於各界的質疑,指揮部工作人員表示,指揮部主要由金水區政府牽頭成立,公告所公布的方案是相關部門經過前期調研後討論制定出來的結果,包括政府相關部門、開發商和第三方機構。
此事引發民眾關注。
海里游來一條劉鯨魚說:「恐開先例。」
我困惑了說:「抓住了人們『總比爛了強』的心理,其實購房者無辜,個人覺得,應該誰監管誰兜底!」
54號考生說:「問題在於補了再爛怎麼辦?已經被騙了一次,怎麼再相信?」
小果留香說:「取消預售制才行!不加錢就不交樓這就是敲詐。」
冷凍的火焰說:「爛尾應該政府兜底,如果不是監管缺失,錢都已經付了怎麼會沒錢蓋完交付?」
微博大Vsven_shi說:「其實這類情況哪裏有支持或者不支持呢?普通人壓根就沒得選啊。等於是錢沒了,要建房子要錢,只能從購房者頭上來湊。民眾是期待監管者負責,可是規定裏壓根就沒有監管者要怎麼負責的條款。從設計規則一開始他們就沒得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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