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青年馬家健原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罪,律師行「師爺」陳強利被揭發涉游說馬認罪,與女大律師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陳強利今日(2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9月14日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

被告陳強利(60歲),承認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一同串謀與馬家健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關於香港海關案件編號 CID/2/104/16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涉案包裹,及稱洪並不涉及案件,陳強利於2021年8月被捕後還押至今。

控方指,被告學歷為中學預科程度,曾任多間律師行職員,過去共有15項案底,其中8項與不誠實罪行相關,包括搶劫、入屋犯法等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行為沒有對該販毒案造成實質影響,尤其控方確認撤回針對洪的控罪與馬無關,馬亦是經陪審團審訊後裁定罪成,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為案中主腦。加上被告擁有多種長期病患,而且已還押2年,已經深切反省,被告及早認罪亦反映悔意,望法庭輕判。

馬家健於2016年為友人洪智謙借出地址收取一個包裹,其後被發現當中藏有約一公斤可卡因,兩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販毒罪,洪智謙及後獲控方撤控。馬家健在律師建議下一度認罪,後來發現其律師團隊由洪智謙兄長介紹,改為不認罪,受審後被判囚23年。馬家健提出上訴,上訴庭2021年裁定他上訴得直,下令推翻陪審團定罪裁決和判刑,並拒絕重審。上訴庭當時更批評控方為求入罪,放生刑責更重者,將可能無辜的人定罪。

同案另一被告大律師張曉惠,早前已表示擬不認罪,排期10月5日受審。

案件編號:DCCC37/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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