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5名律師8月2日聯名上書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呼籲廢除尋釁滋事罪,創下以律師事務所名義要求廢除該法的首例。近年取消「尋釁滋事罪」的呼聲不斷,但被當局無視。

「尋釁滋事罪」是中共治下一項聲名狼藉的罪名,它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當局可以隨意將任何與官方不一致的言論或行動扔進這個袋子裏治罪,因而被法律界稱為口袋罪。中共相關法律也成為行政與警察機關打壓民眾維權上訪的「合法」利器。

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上書全國人大的「關於廢除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周五(4日)在中國社交媒體流傳。建議書全文顯示,曉臨律所5名合夥律師蘭慶洲、於凱、馬曉臨、於兆燕、張文鵬聯名上書,並蓋上律所的公章。

建議書指出,該所律師在多年執業過程中,辦理了數起尋釁滋事案,「深感尋釁滋事罪罪狀表述的模糊性,嚴重影響了公眾對權利義務的合理預期,損害了刑法的權威和公信力」。

「尋釁滋事罪」這個罪名是從1979年中共刑法中的「流氓罪」分解出來的。上書說,之後,它就成為了新的「流氓罪」。建議書指出,「尋釁滋事罪」的存在,是導致執法機關選擇性執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處在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模糊地帶的行為,大多被以「尋釁滋事罪」作為兜底條款進行處罰。

建議書提到,網絡上發表失察言論的行為以及上訪、申訴、控告等行為,常常被指控尋釁滋事。實際上,如此指控不僅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使公權力缺乏監督,更違背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知名社會博主陸火當天在網易平台發文,稱讚「山東這家律師事務所,實在太硬氣了」!

山東曉臨律所主任于凱律師對陸火表示,本來不想寫這個材料的,也怕給律所惹麻煩。但是近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幾宗尋釁滋事案,安徽淮南朱玉珍發抖音喊冤被控尋釁滋事案、吉林洮南村民私搭浮橋被判尋釁滋事案、「上訪媽媽」唐慧尋釁滋事案,「嚴重違背了天理、人情」。

于凱認為,實踐中,導致司法背離民意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尋釁滋事罪」立法上存在的弊端,是該法律規定的模糊性,導致了司法的不確定性。

截至5日大紀元發稿,陸火點評山東曉臨律所的公開上書的文章尚未遭到審查刪除。但微博和百度均搜索不到相關結果。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尚未對這五名律師的上書作出回覆。

近年被以尋釁滋事罪名羅織刑罰的案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公憤,取消尋釁滋事罪的呼聲不斷。

2018年,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已撰文呼籲廢除「尋釁滋事罪」。中共當局迄今無視各界要求廢除的呼聲,當局於2020年最近一次修改修法,有關「尋釁滋事罪」的條文並未改動。2022年、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也先後兩次提交廢除「尋釁滋事罪」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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