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分校周四(6月29日)發表聲明說,他們將遵守最高法院推翻其基於種族因素的錄取程序,嚴格限制大學錄取過程中實行所謂「平權行動」的裁決。

據《國會山報》(The Hill)報道,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分校(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 [UNC]校董會主席小大衛·波利克(David L. Boliek Jr.)表示,它將「與政府合作,確保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分校完全遵守國家最高法院今天作出的裁決。」

儘管哈佛大學也表示,它「一定會遵守最高法院的裁決」,但該大學的聲明主要強調了它在推動校園多樣性方面的奉獻。

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在一份聲明中寫道:「我們今天寫這封信,是為了重申一個基本原則,即深入和變革性的教學、學習和研究,依賴於一個由多種背景、觀點和生活經歷的人組成的社區。這一原則在今天和在昨天一樣的真實和重要。」

該大學的聲明聲稱,多樣性是「獲得學術成就的必要條件」,學生團體必須「為複雜的世界培養領導者,哈佛大學必須錄取和教育一個其成員反映並經歷了人類多個方面經驗的學生團體」。

北卡羅萊納大學也強調,在最高法院作出該裁決之後,它將繼續致力於其對多樣性的貢獻。

北卡羅萊納大學校長古斯凱維奇(Kevin M. Guskiewicz)表示:「卡羅萊納州仍然堅定地致力於將具有不同觀點和生活經歷的優秀學生聚集在一起,並繼續向北卡羅萊納州和其它地區的居民提供,他們能夠獲得負擔得起的高質量教育。」

創立了學生爭取公平錄取協會(SFFA)並對這兩所知名大學提起訴訟的布盧姆(Edward Blum)指出,消除種族偏好是「早就應該做的事情」。

布盧姆在周四下午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說:「結束大學錄取中的種族偏好,是所有種族中的絕大多數美國人都會慶祝的結果。」

他拒絕透露在該裁決之後,未來是否有任何新的訴訟計劃。

最高法院以6比3做出了對北卡羅萊納大學不利的裁決,並以6比2做出了對哈佛不利的裁決。保守派大法官裁定,哈佛和北卡羅萊納大學的招生做法,違反了第14修正案對平等保護的保障。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士(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平權行動計劃,不可避免地以負面方式利用種族因素,涉及種族成見,並且缺乏有意義的結束時間」。

他還補充說:「我們此前從未允許以這種方式運作招生計劃,我們今天也不會這樣做。」

哈佛大學沒有透露它將對其招生程序做出哪些改變,以回應這一裁決。僅表示:「在未來的幾周和幾個月裏,大學將利用我們哈佛社區的人才和專業知識,我們將決定如何根據法院的新先例,維護我們的基本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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