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警前年因泊車問題而與一名貨車司機互毆,司機最後送院不治。退休警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明天(8日)續審,被告將接受控方盤問。

最初被告鄺德榮(57歲)及其妻李桂芳(58歲)被控誤殺罪,控方及後撤銷李桂芳控罪,又改控鄺德榮「襲擊」罪。控罪指鄺於2021年11月28日,在屯門港鐵兆康站A出口外的的士站襲擊陳國樑,對他造成身體傷害。

雙方承認事實指,當晚6時45分,被告及其妻於上址停泊私家車6分鐘後折返,發現死者的輕型貨車泊在被告車輛前面,雙方隨即發生衝突。死者送院時已沒有心跳,同日7時46分宣告不治。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李沛威教授的專家意見認為,死者是死於心臟病發。法醫莫嘉健作供稱,死者是死於急性心臟病。另外他全身多處有瘀傷,其肋骨骨折可能是急救時造成。

控方於庭上播放兩段行車紀錄儀片段,死者家屬看到後激動落淚。控方指死者的客貨車當時停泊在被告的私家車前,其後被告將私家車駛至死者車旁,並下車。雙方疑起爭執打鬥,期間雙雙倒地,兩人站起,惟不久後死者突然倒地。

控方指,被告曾向死者大叫及走近對方,並推撞死者,被告行為帶侵略性,引發之後衝突。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稱自己當晚與妻子駕駛私家車到兆康站買糖水,折返時看見死者的車輛貼近其私家車車頭,於是向死者示意將會離開,但不獲回應。其後死者將車駛前,被告於是駛車離開,期間死者突然打開車窗大叫被告停車,又下車截停被告。

被告稱遭死者辱罵,又稱死者曾突然衝前,用胸撞其身體,於是伸手推開死者,被告稱有關行為屬自衛。其後死者回到車上,關上車門又再打開,車門撞到被告妻子,被告稱為保護妻子故用左臂頂著死者。被告又稱其後被死者襲擊,聲稱自己當時沒有還擊,只是以雙手保護頭部,但車cam片被擋着拍攝不到有關情況,被告又稱自己妻子亦有被死者襲擊。

案件編號:TMCC 22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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