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23日)晚些時候,一名聯邦法官阻止了拜登政府在德薩斯州執行緊急墮胎的指導意見。該意見要求德薩斯州醫院可以繞開州法律,提供緊急墮胎服務。
德薩斯州拉伯克(Lubbock)市的地區法官亨德里克斯(James Wesley Hendrix)同意該州總檢察長帕克斯頓(Ken Paxton)的觀點,即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HHS)的指導意見是未經授權的,並且超出了相關聯邦法律的條文。
但法官拒絕在全國範圍內禁止該指導意見,而只是禁止HHS在德薩斯州執行該指導意見,及此意見對《緊急醫療和分娩法》(EMTALA)的解釋。
亨德里克斯特別裁定,引用1986年《緊急醫療和分娩法》的HHS指南,沒有得到授權。
德薩斯州總檢察長帕克斯頓在7月14日,即指南發布的幾天後,對HHS提起了訴訟。他表示,它(HHS)迫使醫院和醫生犯罪,並使他們的醫療執照處於風險中,因為這觸犯了州法律的規定。他還寫道,EMTALA也沒有賦予聯邦政府強迫醫療機構進行墮胎的權力。
拜登在最高法院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決的數周後,簽署了HHS的緊急規則。
該規則指示各州的調查機構負責人,根據《緊急醫療和分娩法》,急診科醫生在遇到有緊急醫療狀況的孕婦時,如果墮胎是一種必要的「穩定治療」手段,就「必須」進行墮胎。
相關規則強調,即使在那些法律「禁止墮胎,並且不包括孕婦生命和健康的例外情況」的州,也必須進行墮胎,「各州法律不具有優先權。」◇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