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足球代表隊隊員卓耀國於上年9月因感情糾紛襲擊前女友,今日(1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他指當時因前女友侮辱其親人,才盛怒施襲。卓耀國於自撰求情信當中描述案發經過與案情有出入,被法官質疑想淡化事情,卓耀國及後撤回求情信。案件押後至4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心理報告,被告正就另一宗淋紅油案件服刑。

被告卓耀國(27歲),承認於上年9月4日,在油麻地德基大廈14樓一單位襲擊一名女子,令女子受傷。

案情指,被告與前女友於上年3月認識,其後成為情侶,同住於涉案單位內。9月4日下午3時半,前女友向被告提出分手並要求被告遷出,兩人因而爭執。被告腳踢前女友雙腿5次,並拍打她的枕骨和箍她的頸約5秒,直至她呼吸困難才放手。

前女友翌日報警並送院驗傷,她的前頸、上背及枕骨有觸痛,雙腿瘀傷。卓耀國於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憤怒而襲擊前女友。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球會「香港流浪」指卓耀國是一名有潛質的年輕足球員,望法庭給機會被告,令他踢出精彩人生下半場。

被告自撰求情信表示父母自小離異,由祖父母、姑姑及叔叔照顧,案發前前女友曾刪去他姑姑遺照而與被告發生爭執。被告於求情信表示,事發當日打算到案發單位執拾細軟離開,但前女友出言侮辱其姑姑才發生爭執。又指本與一瑞士球隊簽約,但因社會運動和疫情而取消,隨後誤交損友。

求情信當中事主又稱,是與前女友互相同意分手,又稱僅踢她大腿一下。裁判官梁雅祈質疑,求情信所描述的與案情有出入,因是他前女友提出分手,並非互相同意分手,同時求情信當中稱踢前女友大腿1次,而非案情的5次,「感覺被告想淡化呢件事」。最後被告撤回自撰求情信。

裁判官看到他前女友的傷勢照片,指大腿的瘀痕很深,認為案情嚴重,擔心被告的自制能力。

卓耀國有5項案底,全部與淋紅油的刑事毀壞有關,當中一案於感化期間驗尿,驗出含大麻酚繼而改判入獄3個月,預計被告4月22日將出獄。

案件編號:KCCC 276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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