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去年8月發生奪命車禍,造成兩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士司機莫培華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加控2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被告還押候訊。
63歲的被告莫培華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控方申請修改控罪,新增2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新增的2項誤殺罪指,被告於2021年8月22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鄭鈞海及宋婉芬;另新增的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指,被告同日在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危險駕駛市區的士(車輛登記號碼NJ861),致陳更崧、伍美芳、劉殷喆及蘇木興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轉介至高等法院審訊的交付程序,獲裁判官批准。被告莫培華未有申請保釋,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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