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選委界別議員黃錦輝,涉嫌於6月30日在中大學校園內酒後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離開現場,其後被警方拘捕。警方今日(3日)表示,已落案起訴黃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合共4罪。案件將於本月9日(下周三)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事件發生於6月30日晚,黃錦輝涉嫌駕駛私家車在中大學校園內行駛,於一個露天停車場撞向一輛停泊的私家車,並波及另一輛車,他之後駛離現場。警方接報約半小時後到場調查,黃錦輝其後返回現場,承認曾發生碰撞。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發現他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遂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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