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11月26日被中共浙江省溫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27日澳門警方迅即將周帶走調查。有澳門律師說,周如被「送中」可能違反《基本法》。
大陸檢察院批准、澳門警方配合逮捕「新賭王」
周焯華是澳門居民,澳門太陽城博彩仲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董事,花名洗米華(來自1986年熱播港劇《城市故事》中的角色)。他從幾乎壟斷了賭王何鴻燊旗下賭桌的澳門最大黑幫頭目「崩牙駒」手下做疊碼仔起,繼而加入何鴻燊四太梁安琪的陣營,拿到大量貴賓廳資源,2007年自己成立太陽城集團,正式將賭廳生意公司化運作。
2016年起,周焯華又在菲律賓、柬埔寨等國開設網路賭博平台。 2020年5月26日,98歲的澳門賭王何鴻燊去世後,周焯華自然踏上亞洲新賭王位階。
今年11月26日,中共溫州市檢察院批准該市公安局提請逮捕周的決定,理由是周犯有涉嫌開設賭場罪。溫州市檢察院同時督促周焯華「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僅一天後,27日,澳門司法警察即以涉嫌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的罪嫌拘捕了周焯華等人。司警亦稱,如果周等人違反澳門法律,必定依法追究、絕不姑息。
又過一天,28日,澳門司法警察局舉行特別新聞發佈會,公佈偵破一宗涉及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罪的案件。拘留了包括47歲周姓商人在內的11名犯罪嫌疑人。
發佈會上,澳門司警還展示了案件調查期間搜獲的大量涉案裝置,包括電腦、服務器、電子儲存裝置等,以及扣押的超過300萬澳門元(約合37萬美元)現金。
司警稱,經初步盤問,周焯華及各人承認在海外架設博彩平台及進行電話投注,包括利用其在澳門經營貴賓廳業務,於海外建立博彩平台並透過「直播場景」,招攬中國大陸的人進行網上博彩,再把非法所得資金通過貴賓廳戶口及地下錢莊等途徑轉移。
司警表示,將以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罪,把上述人士移送特區檢察院。
周焯華是否會被「送中」的質疑
對澳門司警與中共溫州當局的快速默契配合,有人對周焯華是否會被「送中」發表了看法。
有澳門律師向媒體表示,澳門與大陸有不成文做法,可以在關閘口岸的「三不管」地帶移交疑犯,兩地執法部門簽署「交接書」後移交犯人,但如果疑犯是澳門居民,做法可能違反《基本法》。澳門能否移交周焯華給內地,律師指法律上是「真空」,沒有兩地移交逃犯的協議,不過將澳門居民移交到內地,律師說找不到案例。
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宋國誠博士,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可以看出來,未來這個趨勢肯定是香港和澳門重大的犯罪會送到北京去進行調查和審判。 「這種可能性始終都是存在的,」他說,「但對於澳門的犯罪分子本身的遣返目前並沒有法律上的依據,這個是一個非常重大的關鍵。」
澳門律師鄧俊賢對香港有線新聞表示,「(澳門居民)根據澳門《基本法》享有居留權,司警不可以說帶他走就帶他走,我要留在澳門就是留在澳門,實際上可否操作(移交到內地),我有疑問。」
他說,如果當事人在澳門沒有犯法,可以向終審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裁定司警違法拘禁、要求放人。 2008年曾有香港居民成功申請人身保護令,不過批出時,澳門司警已經將她移送到大陸。
此次溫州當局第一天發佈批捕公告,還「督促周焯華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且第二天澳門司警即逮捕了周,並沒有給周投案的機會。
香港有線前助理總監兼財經資訊台台長顏寶剛12月1日發文說,由於溫州警方正追捕周焯華,在問到會否把他移送大陸時,司警指會按澳門法律法規進行,並表示在各刑事偵查案件上,均會與包括中國大陸的各國執法機關保持溝通及合作。至於溫州警方有否要求提供協助,司警沒有正面回應,只說暫未有相關資料。
有關「送中」案例,《南華早報》2016年2月曾報道,根據澳門法院文件資料顯示,澳門政府曾先後將入境澳門的三人(當中兩個是香港永久居民)非法移交去中國大陸,均以「國際刑警通緝」為由,但澳門至今仍未與中國大陸簽訂任何移交逃犯協議。
報道說,澳門終審法院2007和2008年先後裁決當局做法是違法並損害澳門司法制度,港澳兩地法律界人士亦批評當局做法是原則性錯誤,「法外綁架」嚴重地損害了兩地的司法完整性以和法治,破壞「一國兩制」。
三宗非法移交個案的第一宗發生於2007年3月18日。一名女子乘船前往澳門,在入境時被當局攔截。翌日,澳門檢察院同意把這名因逃稅而被列入國際刑警紅色名單中的女子移交給中共當局。
2008年2月6日,一名被指在內地犯下盜竊罪、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女子,在入境澳門時被拘留。據法院文件顯示,當時的澳門司法警察局長局長聲稱,(送中)遵循了國際刑警的指示。
第三宗發生於2015年7月,涉及國際刑警一百大涉貪逃犯名單上的前廣州市新塘鎮大敦村原黨支部書記吳權深。中共官媒中新網當時的報道稱,廣東省追逃辦得知吳權深藏身澳門,立即組成工作組趕赴澳門將吳權深緝拿歸案。吳有效期至2017年的澳門居留權也在大陸當局通報後被澳方取消。
週焯華是否「犯罪」有分歧
宋國誠說,雖然說基本上「一國兩制」已經是名存實亡,可澳門還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之下。所以(送中)可能會有,但是它的合法性並不存在。 「按照中共的法律講,他(周焯華)是犯罪,可是按照澳門法律來講,他完全是在一個合法的範圍之內,澳門不就是一個所謂的賭博天堂嘛。」
大陸法律學者柳宇霆今年11月29日在《新京報》上發文談周焯華是否犯罪時稱,如果僅是在澳門賭場承包賭廳,本身並不構成違法犯罪,因為早在1847年,澳門的博彩產業就擁有了合法身分,當地居民也有從事這一產業的合法權利。
「然而,周焯華在經營博彩業時卻邁出了危險一步——從2016年起,在菲律賓、柬埔寨等境外國家開設網路賭博平台。儘管他控制的太陽城網路賭博平台,同時擁有了菲律賓和柬埔寨網上賭博牌照,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但這並不意味著拿到了『免罪金牌』。」柳宇霆寫道。
中國門戶網站搜狐網在本月2日發表的網文《第一個被抓的澳門賭王! 》中介紹了洗米華是怎麼做的。他在菲律賓和柬埔寨拿到了兩塊賭博牌照。 2015年2月,耗資10億美元、號稱亞洲最大的世界頂級的菲律賓太陽城正式揭幕。周焯華在兩個巨型賭場裡裝了大量網絡攝像頭,然後在境外架設了大量的服務器,同時開發了大量的賭博網站和手機APP。
他可以讓全球客戶足不出戶,在手機和電腦前來太陽城賭博。他還與中國大陸的張甯甯合夥,通過股東代理和賭博代理等方式吸納大量會員。
這篇文章還介紹了周焯華的具體做法:只需花100港元(約合12美元),太陽城就可以幫會員代辦一張境外電話卡,用來收發境外短信;會員通過短信提供的網站位址,可以輕鬆下載太陽城的博彩APP和登陸賭博網站。會員門檻是往賭場境內銀行卡上轉帳10萬港元(約合1.2萬美元)。
會員通過APP,可以即時看到遠在菲律賓或柬埔寨的賭場實景,根據荷官的發牌情況,他們可以選擇用「電投」(通過電話發出指令)或者「好E投」(通過手機APP直接下注)等方式下注,參與賭博。為此,太陽城招募了上千名電投員。
該文說,周焯華創造了一條龍服務,在中國大陸成立了資產管理公司,幫助中國的賭客用資產換取籌碼。太陽城網路賭博平台運營4年,發展了數十萬會員,平均每個月的投注額達到千億人民幣,(約合156億美元)以上,一年的投注額超過萬億元人民幣(約合1,569億美元)。
網絡賭博平台還可以追討債務,利用地下錢莊進行資金轉移。
那麼,周焯華這麽做犯罪了嗎?觸犯了哪條罪呢?
日本時政評論員夏一凡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在法律上有一個犯罪地的管轄問題。
夏一凡說:「比如說我在澳門賭博是沒問題的,但是我跑到溫州去了。我在溫州幹了這個事,那就不行了,所以說這個事情很難說他不對。但是共產黨想要弄你,然後給你找材料,潑髒水。明白的都明白,但是糊塗的人多呀,所以它就這樣幹。共產黨本身是沒有理可講的。」
宋國誠指出,除非他(周焯華)有涉及賭博之外的極大犯罪行為,但澳門的賭場本身是要合法申請和登記的,他們的經營方式當然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2009年1月5日,澳門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經行政長官簽署刊憲後於2009年3月3日生效。此法在澳門實施十一年,未曾動用。
顏寶剛認爲,周焯華罪名表面都不涉及違反澳門當地法例,在海外建立賭博網站亦未見真正違反澳門法律(除了洗錢勉強說得通),若太陽城所有收入都是涉案款項,即太陽城以至整個貴賓廳的經營模式,也可能被視為非法。這未必是單單太陽城的問題,可能其它貴賓廳相關業務也會受到影響。這是問題的可怕之處。
顏寶剛表示,以按眾新聞的翻查來看,大陸檢察院最近一年的起訴書,有多宗案件均涉及澳門太陽城賭廳,反映過去在澳門未必被視為犯法的業務,在新形勢下已經變成踐踏紅線。
他還引述其他評論指,由今年北京當局高調提倡「共同富裕」,打擊資本運作,已經由互聯網平台巨頭延伸至演藝界,甚至是過去可以遊走灰色地帶的跨境證券買賣甚至是博彩中介。
一旦澳門政府率先將周焯華「送中」受審(甚至說成是自願回國投案),「恐怕會再觸動商界神經,到時香港會否重提兩年前的送中條例,恐怕以今時今日的政治環境,要再通過恐怕也不是什麼難事。」他說。
周焯華最終會否被以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送中」,各界將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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