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被控前年在港鐵銅鑼灣站襲擊一名休班警,今年6月被判監4個半月,他早前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案件今早(15日)在高院審理,法官押後宣判,上訴人獲准繼續保釋。

現年37歲的上訴人,案發時在美銀美林反貪污合規部門任職律師,被控於2019年12月7日在銅鑼灣站近F出口的梯間,襲擊當時正追截涉嫌跳閘青年的警員俞樹生。原審裁判官接納俞樹生的證供,認為當時上訴人已壓著俞,本來毋須再出拳襲擊,故此不接納上訴人是自衛,又裁定俞曾表明警察身份,上訴人行為屬蓄意襲警,裁定他一項襲警罪及一項普通襲擊交替控罪罪成,判監4個半月。

代表上訴人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在庭上播放兩段閉路電視及一段網上片段,閉路電視顯示休班警員追截涉嫌跳閘的青年,上訴人曾在站內店舖閒逛,直至眾人到達站內電梯盡頭時便發生衝突,另一條片段所示,有數人在梯間與警員俞樹生爭論,在場一位外籍人士問俞「Are you popo?」兩次,俞最初否認,後來改口說「Yes」,然後休班警向上訴人方向跌倒。法官杜麗冰詢問是有人從後推倒他,還是有人拉跌他。

蔡維邦在陳辭中指,俞當時沒有穿警察制服,又曾否認是「popo」(警察),在場人士因而懷疑其警察身份實屬正常。俞又用警棍擊打上訴人,上訴人為了自衛並使對方冷靜,才出拳打俞的臉,強調上訴人沒有襲警意圖。

法官杜麗冰質疑,指警員所用的又不是手槍,上訴方強調警棍也是危險物品。辯方續指,上訴人過往沒有刑事定罪記錄,事發時他只是個途人,見有人爭執才介入,無證據顯示案件與2019年的社會事件有關,形容原審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是過高,加刑半個月更屬不合理。

代表律政司的高級檢控官李庭偉認為,應考慮案發時的整體社會環境及群眾情緒,由於當日在場人士對警員懷有敵意,警員取用警棍實屬合理。如要俞放下警棍並同時出示委任證,是很危險的做法。又指上訴人襲警後還想搶警棍,案情嚴重,原審判處高刑期並不過重。

法官杜麗冰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另擇日子裁決,上訴人獲准繼續保釋。Philiip Bickett在庭上應訊時神情平靜,他在散庭後同朋友擁抱。Philiip Bickett在庭外接受訪問,他感謝律師團隊的努力辯護,更衷心感激香港人過去2年來透過書信、網上留言、出庭旁聽對他表達支持,又引述法官在庭上稱無人想關心該名跳閘青年(no body cares about that)。

案件編號:HCMA3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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