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表示,自2019年12月以來,香港共記錄了4至16宗針對英國公民的「虐待和酷刑」指控。而在此之前,總共只有一起針對英國人的事件,發生於2017年。單憑這一點,就應該根據《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對香港官員及其家庭加大制裁力度。

然而,在香港,針對其他群體的虐待是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根據「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的報道,去年,一個人權組織發佈了一份報告,引述45份指控香港警察虐待的證詞,包括「嚴重毆打、過度使用武力、性騷擾、言語羞辱、暴力威脅,以及在警方控制下拖延醫療或法律服務」。

另外,居住在香港的巴基斯坦人、泰國人和其他非歐洲人,也都發出過類似指控。崔安娜(Anna Tsui)是一個被拘留者權益組織的成員。她向《南華早報》表示:「被拘留者們抱怨,他們遭到了看守的虐待,包括口頭和精神上的凌辱,而且在拘留期間,沒有為他們提供衛生的環境。」

在2020年期間,香港的虐囚現象甚是嚴重,以至於屯門中心(Tuen Mun Center)的囚犯們進行了絕食抗議。這些侵犯人權的案件,針對的都是手無寸鐵的被拘者,理當根據《馬格尼茨基法案》,對相關負責的官員進行制裁。

2021年2月9日,《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在保釋聽證會前抵達香港終審法院。(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2021年2月9日,《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在保釋聽證會前抵達香港終審法院。(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香港的《南華早報》報道了留港英國人遭受的虐待。這些事件的發生,恰逢中英關係日趨緊張之際,也正是北京政府對這個原英屬殖民地的城市加強政治管控的時候。2020年6月頒佈的《國安法》,將支持香港獨立的政治言論列為非法行為,並且在境外也具有效力。也就是說,不管你在世界上甚麼地方,只要你表達對香港獨立的支持,中國(中共)都可能試圖以此為由,對你進行引渡。不過細想想,香港確實應該是獨立的。

人們無從得知,在香港遭到虐待的英國人的具體人數是多少。這是因為,英國政府公佈的數字非常含糊,2019年12月記錄了「少於5宗」英國人被虐事件,加上2020年夏季的三個月份中,每個月有1至4宗事件。這樣算起來,從2019年12月起,總共有4至16宗虐待事件。英國政府不願意告訴我們具體數目,表面上看來是為了尊重被虐待者的私隱。

香港的第一宗虐待英國人事件,發生在2019年12月,當時反政府抗議活動的高潮剛剛過去。而其它的幾宗事件發生在2020年夏天,即北京對這個原本獨立的城市實施《國安法》後不久。但根據《南華早報》的消息,「知情人透露,2020年夏天的幾宗事件『與政治或抗議無關,與《國家安全法》也沒有關聯』。」

因此,在香港的英國人可能會因為普通違規而被捕,並在此過程中遭到酷刑和虐待。沒有人是安全的。作為參考,我們可以看看還有哪些國家,也發生過英國人遭受虐待或酷刑的事件。這些國家包括了尼日利亞、柬埔寨和伊拉克。這些國家都是香港的朋友,而現在的香港也真真正正是中國的一部份了。這些都不是甚麼度假的好去處。

在2019年的兩宗政治事件中,英國當局介入了有關酷刑和虐待指控的調查。

2019年8月,擁有英國海外公民護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縮寫為BNO)的鄭文傑,在完成商務旅行後於九龍高鐵總站的大陸一側被捕。他在深圳被拘留了兩個星期,然後被釋放到香港。2019年11月,英國外交大臣藍韜文(Dominic Raab)傳召了中國駐倫敦大使,對指控的虐待行為表達了抗議。

當一個國家的外交大臣召見大使的時候,可不是要請人喝茶或吃鬆餅,而是強迫它國大使與會,來表達抗議和羞辱。大使就是被用來當靶子的人。

2019年11月中旬,香港警方在理工大學圍攻了民主抗議者。事件中發生了暴力衝突,有示威者投擲大量磚塊,還有人揮舞著一把弓箭。一名在場旁觀的英籍人權活動家被拘留了一夜,後被無罪釋放。

2020年7月1日,正值香港從英國移交中國23周年之際,防暴警察正在清除參與反對新《國安法》集會的抗議者。他們逮捕了一名男子。(Dale de la Rey/AFP via Getty Images)
2020年7月1日,正值香港從英國移交中國23周年之際,防暴警察正在清除參與反對新《國安法》集會的抗議者。他們逮捕了一名男子。(Dale de la Rey/AFP via Getty Images)

2021年2月,英國政府向英國人發出警告,其中包括中英雙重國籍人士,他們不能再指望獲得領事館的協助。4月,英國當局告知在香港的英籍在押人員,他們的案件可能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被移送大陸法院審判。

鑒於最近事態的發展,英國政府發言人向《南華早報》表示:「基於《國安法》進行的逮捕,正被用於壓制反對派,攻擊香港人權和自由。我們將持續向香港和中國政府,直接表達對此法案的擔憂。」

然而不幸的是,香港政府和中共政府已經基本上是一回事了。他們不在乎英國怎麼說。他們在乎的只有,英國和其盟友美國採取甚麼行動。但很快地,他們會連這個也不在乎了,因為我們無法實施任何有實質影響力的事。因此,現在是時候邁出第一步了,美國、歐盟和英國,應對所有參與迫害被拘者人權的香港官員及其家屬,實施嚴厲的《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

作者簡介:

安德斯·科爾(Anders Corr),擁有耶魯大學政治學系學士及碩士學位(2001年),和哈佛大學行政學博士學位(2008年)。他是政治情報分析公司Corr Analytics Inc.的主管、雜誌《政治風險》(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Risk)的發行人,其研究領域涉及北美、歐洲和亞洲。他撰寫了書籍《凝聚權力》(The Concentration of Power,即將於今年出版)、《禁止入侵》(No Trespassing),也曾擔任書籍《大國大戰略》(Great Powers, Grand Strategies)的編輯。

原文:Sanction Hong Kong Officials for Torturing Briton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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