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西灣河警長槍傷青年,以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提出兩項私人檢控,並獲法庭批出傳票。但是上周律政司介入案件,申請撤銷檢控。案件今日(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撤銷檢控傳票。許智峯表示,律政司扼殺公民私人檢控爭取公義的權利,如同向受害人傷口撒鹽。
就警長開槍一案,律政司代表稱,警方獨立調查小組已經提交調查報告,並呈上許智峯未提出的證據,包括市民及警員證人證供、CCTV(監視器)逐格分析等,認為該名警長為防止罪案而合理開槍。律政司代表又表示,許智峯一方不打算傳召中槍人士,或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期間,交通警長在西灣河向一名抗爭青年開槍,令該名青年失去右邊腎臟及半個肝臟。該警長被許智峯一方控告三項罪名,包括企圖射擊、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
另一宗被撤銷的案件是的士司機鄭國泉於去年(2019年)10月6日遊行期間,開車剷上行人路撞傷3名女子,其中1名女子雙腳被撞斷,因此被許智峯控告危險駕駛。律政司一方表示,警方獨立小組經過全面調查後將結果及材料提交律政司,顯示被告遭人用武器襲擊,撞車後的士內有3個人下車,未能證明被告控制車輛危險駕駛,因此申請撤控。
今日鄭國泉獲豁免上庭,但申請訟費。裁判官指,因為被告沒有出庭,無法處理訟費申請,將於10月15日處理訟費及其它指令。
對於律政司介入下兩案遭撤控,許智峯表示感到失望及憤怒。他指,律政司推翻法庭傳票的決定,如同向受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受害人至今尚未康復,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他斥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濫用權力,「將政治及人治凌駕法治,意圖封殺港人以私人檢控爭取公義的權利」。
許智峯又反駁律政司要求撤回私人檢控的理據,指「證據不足」的說法無法令人接受。律政司稱警方曾進行調查,但從未公佈調查安排及內容。事主雖然報案,也未獲告知調查情況,律政司也表示不會公開調查報告。許智峯批評律政司「黑箱作業」,十分荒謬,並表示會與律師團隊商討,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ESS13467/2020、ESS13468/2020、ESS13469/2020、ESS1288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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