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旗下網站share.america.gov日前刊文說,專制政權利用模糊不清的法律,使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嫌疑人。

文章說:「法律要想做到公正,就必須清楚明確。公民必須知道哪些行為違法、哪些行為不違法。確切的條文有助於確保法律得到公正的執行。」

但有些國家卻在利用他們並不清楚明確的法律。

文章說,中共政府常常藉助「尋釁滋事」這種寬泛的罪名來監禁本國公民,而伊朗政權則利用其模糊不清的法律以「反政府宣傳罪」來關押不戴頭巾的婦女。

美國《憲法》保護美國公民不受這種危害。任何一項不具體明確的法律都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所闡明的「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的條款。

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給出「何為政府過於模糊的法律」。

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寫道:「政府違反了這項 (正當程序)保障,如若根據一項模糊到未能就它所懲治的行為給予普通民眾合理的警告或毫無標準到招致任意執法的刑法而剝奪某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的話。」

文章說,在中國,像黃曉敏這樣的活動人士卻因要求選舉產生黨內領導人而被關押;還有其他人士因為提出對環境或人權問題的關切或從事新聞工作而被關押,他們都被指控犯有「尋釁滋事」罪。

中共選用模糊不清的法律的背後是甚麼?亞利桑那州(Arizona)戈德華特研究所(Goldwater Institute)的蒂莫西‧桑德菲爾(Timothy Sandefur)解釋說:「這種模糊性將法律變成一把懸在公民頭上的劍——而且由於政府官員能夠選擇何時以及如何執行他們自己對法律的解釋,模糊性給了他們出於不公正或歧視性的動機來做決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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