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12月26日發表聲明,指防暴警察在聖誕節清場期間,在全港多區曾多次針對在場採訪記者做出不當行為,包括辱罵、推撞、腳踢、強光照眼、胡亂噴射胡椒噴劑等,甚至無理驅趕記者,阻礙拍攝工作。記協強烈譴責警方連日來打壓新聞工作者,妨礙新聞自由。

記協在聲明的最後重申,新聞工作者冒險在衝突現場採訪,是要履行第四權天職,致力將真相公諸於世。政府上月邀請香港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面,曾確認記者採訪的天職及權力應予以肯定,包括不應受任何武力的不當對待。記協促請警方履行承諾,立即停止阻礙記者採訪。

記協提及,平安夜晚上,民眾於多區商場發起示威活動,全港多處爆發衝突,警察與記者間不時發生口角。至凌晨時分,大批記者在旺角採訪期間,有警員粗暴對待,不斷用盾牌推撞甚至腳踢,又以強光照射記者眼睛及鏡頭。有防暴警更指記者是曱甴,要求立即離開,否則可能涉嫌「非法集結」,其後更向記者方向連開兩枚催淚彈。

及至昨晚,各區警民衝突持續,旺角區再有大批警員在朗豪坊外包抄在場人士,有警務人員不斷指罵及要求記者和市民停步接受搜身。一批記者在行人路拍攝時被警察噴射胡椒噴劑,多名記者被推撞倒地。其後,防暴警察驅趕所有在場記者至砵蘭街方向,令他們未能拍攝搜查的情況。另有數十名防暴警察昨晚進入觀塘APM商場,一名記者拍攝期間,有警員以長盾推前,多次指罵記者為「黑記」,更聲稱「你以為真係有第四權?」

反送中運動半年,不斷有媒體報道警察對記者行使的暴力,警員與媒體的衝突不斷升溫。9月底,印尼語媒體SUARA記者Veby Mega Indah於採訪示威期間,被警員射盲右眼。《香港電台》有幾位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遭遇警暴;一名記者在黃大仙祠採訪時,被防暴警員擎槍驅趕,另一名《香港電台》攝影記者在太子站附近,被海棉彈射中膝蓋關節位受傷,而一名《香港電台》英文新聞部記者亦被不明物體擊中頭部,需送院治理。

11月,一名《癲狗日報》攝影記者下午在理工大學外圍工作期間,遭警方水炮車的水柱射中,經診斷後,證實後腦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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