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山西煤老闆、柳林首富陳鴻志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7宗罪案宣判。陳鴻志涉案資金達數百億(人民幣,下同),犯罪事實令人瞠目結舌。其被判處死緩。

據指控,自2005年以來,陳鴻志、高海平、劉平等人以陳鴻志經營的企業為依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陳鴻志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員達70餘人。

這個黑社會組織「以商養黑」,犯罪活動包括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採礦、騙取貸款和票據承兌、非法佔用農用地、不報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逃稅等;「以黑護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

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作案百餘起,其中犯罪事實91宗、涉及18個罪名,侵犯多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

該組織實施故意傷害致人死傷;實施尋釁滋事11宗,造成多名被害人受傷;實施非法拘禁17宗,30餘人遭到拘禁;越界盜採相鄰企業煤炭資源總量價值高達40億餘元;長期通過虛構合同及發票的手段騙取多家銀行貸款近600億元。

陳鴻志犯17宗罪,數罪併罰被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高海平等其他黑社會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時間不等的有期徒刑。

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被判處罰款共40.4億元。

陳鴻志是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總資產達百億。陳鴻志是柳林首富。其生意遍佈煤炭、商貿、地產等多個領域。

去年7月24日,陳鴻志被刑拘。兩天後,陳鴻志被逮捕。

官媒曾披露山西柳林首富陳鴻志涉黑案,報道稱,陳鴻志被捕後,涉案財物被扣押、查封、凍結,初步評估約78.4億元。僅房產一項,就在北京、太原等地被發現有341處,估價50.1億元;銀行帳戶133個;貴重物品瓷器、掛件、字畫、石頭、玉器、名酒等714件,其中黃金總共有30塊、20公斤,價值550餘萬元;手錶12塊,價值約800餘萬元。

據知情人士介紹,陳鴻志在柳林縣共有4個大型煤礦、數個洗煤廠、一個印刷廠、一家五星級酒店及一家商場,員工約有6000人,其中保安約有300名。

陳鴻志被捕後,陳鴻志的姐夫、柳林縣成家莊法庭庭長張澤平及陳鴻志的姐姐柳林縣郵電局職工陳富香等三人被長治警方通緝。

陳鴻志與當地政府官員關係匪淺,甚至可以左右官員的陞遷。陸媒報道說,陳鴻志用金錢操控了柳林前縣委書記王寧,有一次,因為沒有辦好陳囑咐的事情,王寧被陳鴻志當眾搧了一個耳光。

儘管中共號稱「打黑除惡」,但從官方的通報就可以看到,中共大量的各級官員都是黑惡團夥的保護傘,高官則是「傘上之傘」。

輿論普遍認為,中共是中國最大的「黑社會組織」,如果沒有中共官員作為這些「黑社會」的保護傘,地方黑社會就不會發展、壯大起來。中共談剷除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是「笑談」。

中共紅二代羅宇此前公開表示,中共就是最大的黑幫,「要掃黑,首先要問黑從哪兒來?從共產黨來。誰來掃黑?共產黨來掃黑。以黑掃黑,能掃出甚麼結果?現在中國的公檢法就是黑社會,殺人越貨,比著黑。」中共的這種「左手掃右手,右手掃左手,越掃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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