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江西省消息,新余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原新余市「610辦公室」主任何春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職的17年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跟蹤、盯梢、監控、綁架、抄家、罰款、關押、誣判,其惡行被當地法輪功學員多次曝光到明慧網的惡人榜。

何春霞,1962年出生,2002年12月,被調往新余市公安局任中共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05年1月,任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辦公室主任;2007年4月,任新余市公安局副局長;2019年1月,任新余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工作近17年間,前後三任市長王平、李安澤、叢文景相繼落馬。他們三人均與原中共江西省委書記蘇榮有關,2014年6月蘇榮已落馬。

以下是何春霞在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案例:

2003年11月,法輪功學員傅健、習劍峰、陽世謙、曾超群、萬長妹等因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非法判刑,傅健被判八年,曾超群、萬長妹夫妻雙雙入獄。

2005年前後,法輪功學員董軍,二十多歲,被非法判刑3年半;黃標,三十多歲,被非法判刑4年半;趙來賓,29歲,被判刑4年半;黃水秀,60歲左右,被非法勞教。

2007年8月6日,新余市長紅機械廠法輪功學員周初明安裝接收新唐人電視的衛星接收器時,遭中共人員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半個月。同年12月底,他在外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半年,隨後被騙到省監獄迫害。

當時周初明和他的親屬以為警察是要送他回家,那時他身體已被迫害得相當虛弱,到了監獄,中共人員才通知其家人他被判刑。傷心的家屬急忙趕到省監獄探望,眼前的周初明已不能吃東西,人消瘦。南昌監獄曾把他送到監獄醫院,強迫他吃了四個月的不明藥物。周初明於2015年3月17日含冤離世,終年71歲。

2008年5月8日,新余市法輪功學員董小寶、靳順生、鄒兆奎、張芬芳被綁架。張芬芳未經法院審判就被非法判刑5年,並被立即送入南昌監獄。董小寶、靳順生、鄒兆奎於9月17日分別被非法判刑4年零6個月,於12月2日被劫持送入南昌監獄。

法輪功學員劉思梅、馬躍群因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滯留在郵局,前去詢問,於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份局國保大隊長敖兵勇等人綁架並抄家,被關押在新余看守所,後被非法批捕。最終劉思梅遭冤判2年,馬躍群2年半,兩人被劫持送往南昌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李青連,女,46歲,新余市渝水區通州辦爐下村村民。2015年8月26日,遭綁架、抄家,關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4月13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為其辯護,後被非法判刑2年。

法輪功學員黃春花,女,52歲,核工業25公司退休職工。2015年8月26日,被綁架、抄家,被關押在新余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2年半。

黃春花的女兒張文星,26歲,和母親住一起。2015年8月26日上午被綁架,前期被異地關押在吉安看守所,被非法判刑1年。

黃春花的妹妹黃巍,女,40歲,家住新余市世紀清華小區。2015年8月26日,遭綁架、抄家,前期被異地關押在吉安看守所,被非法判刑1年半。

法輪功學員楊世謙,男,51歲,家住新余市公園一號小區。2015年8月26日遭綁架、抄家,被關押在新余看守所,遭冤判1年半。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僅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遭騷擾、非法勒索、非法抓捕、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等各種迫害,共計92人,其中11人被非法判刑,刑期1年至4年半,而新余是江西省最小的地級市,被誣判人數竟達7人之多,對此,何春霞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此外,何春霞還曾任新余市「610辦公室」主任,「610」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指令於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

自中共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以來,「610辦公室」人員,尤其主要負責人遭厄運的事例屢見不鮮,因而「610」主任的職位又被稱為「死亡職業」。

嚴重迫害法輪功的「610」系統的三個總頭目周永康、李東生、張越均已落馬、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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