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香河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曹宏豔,自任職以來,主管非法批捕法輪功學員,致使他們被非法判刑高達8年。2017年底,曹宏豔遭厄運,其在國外留學的年僅二十幾歲的獨子意外死亡。

曹宏豔自前幾年升任副檢察長,一直負責分管檢察院的立案監督、批捕。在其主管下,2016年至現在,香河縣先後有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2017年3月17日,法輪功學員鬱兆霞被非法批捕,2017年底,被非法判刑8年;

同日,法輪功學員荊連珍被非法批捕,年底被非法判刑3年;

同日,法輪功學員王建華被非法批捕,年底被非法判刑10個月;

2017年初,法輪功學員朱小梅被非法批捕,5個月後,因律師介入,庭審階段被退卷,後被釋放;

2016年底或2017年初,法輪功學員趙玉香被非法判刑5年。

鬱兆霞被非法判刑8年,是香河縣自1999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20年來的最高刑期;約一年的時間,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成為了香河縣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時期。

此外,香河縣法輪功學員李秀芹,於2018年8月被「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綁架,於2018年9月,又被香河縣檢察院非法批捕,現在還被非法關押在廊坊市三河看守所。

對這些惡性事件,曹宏豔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參與迫害者的家人遭厄運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參與迫害者,尤其是公檢法司人員遭厄運的數量龐大,除他們自己遭殃外,他們的家人也厄運纏身。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19年中,有20,784人遭厄運,其中包括他們的親友4,149人。

檢察院有118人遭厄運,其中檢察官95人,在95人中,有16人的23位親友遭厄運。

法院、律師類有338人遭厄運,其中作惡者本人遭厄運的有299人,在299人中,有23人的39位親友也遭厄運。

司法局是管理監獄的行政機構,在參與迫害法輪功中有68人遭厄運,其中司法幹部有52人,在52人中,有9人的16位親友遭厄運。

案例舉例:

2012年3月22日下半夜,江西省高安市司法局副局長黃德仛家起火,他妻子、兒媳婦、小孫子都被當場燒死,只有黃德仛父子二人因在外地上班,暫時躲過一劫。

他家的噩耗一傳出,高安城鄉的街頭巷尾都在談論此事。有的說他是前世造了業的,有的說是他迫害法輪功累及家人。

許長進,1999年時任冠縣檢察院檢察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將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不僅自己股骨頭壞死,其獨子許剛(法院幹警)於2004年得了腸癌,花30多萬元做了手術,幾個月後死亡,年僅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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