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區錦新早前接受澳門傳媒採訪時,就《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表達意見及憂慮。其後於10月5日收到澳門司法警察局局長的來信,指區錦新罔顧事實,要求他10天內公開道歉,否則,將啟動刑事程序,追究其刑事責任。
區錦新接受了本報採訪時強調,他當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講述《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修法,擴大截取的範圍。他本人原則上是支持修法的,但前題是需要建立一個防止濫權及超越法律行為的制度。但目前,對警方的監察制度不足夠的,因為廉政公署通常不處理刑事事件,警監會通常只將案件交由被投訴方自行處理。
區錦新指自己當日舉例,幾年前發生的自焚事件的當事人,事前曾向他表達要去自焚,他立即勸阻當事人放棄,當事人好像亦聽從勸阻,因此他沒有將此事告訴任何人。不幸地,對方翌日仍繼續行動。當到達自焚目的地時,警方前線人員己手持滅火筒戒備,令人有種種聯想。文章中,記者使用的語句為「事件令人對『勾線』浮想聯翩」。區錦新因此收到司警局來信。
區錦新表示,作為立法會議員,當他提出質疑時,警方有責任向公眾解釋,事情是否屬實。要求作為政府監督者的議員作出道歉,並不合理。他會書面回覆局長,不會道歉的立場。
他又指,本屆政府自2014年起,收緊了民間的意見和不同聲音,並加強施壓。 2014年前,幾乎沒有市民因為參加集會遊行而被起訴「加重違令罪」,即使案件到了檢察院也不會被起訴。但2014年後,警方曾表示已有50多人被控「加重違令罪」。他呼籲,社會要警惕打壓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如果議員提出質疑也可被刑事追究,其他人,包括傳媒、社會評論者、一般市民,將何以自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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