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周一(2日)在國會公布合法移民永久居留改革方案,大部份移民申請永居的標準年期由5年延長至10年。持BNO簽證的港人申請年期不變,仍為居英5年。不過馬曼婷在國會表示,BNO簽證持有人須符合英語水平最低條件。

英國內政部公布名為「按貢獻獲取永居」(Earned Settlement)的方案,取消居住滿5年即可申請永居的做法,改以個人貢獻決定等候年期。內政部稱,估計至少50萬人的等候年期會延長,並可減少數十億英鎊福利開支。改革措施預計明年陸續推行,確切生效日期及細節,將於公布相應法例修訂後落實。已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士不受新規影響。

針對BNO簽證持有人,英國政府在政策文件中列明,BNO簽證持有人的永居途徑維持不變,連續居英滿5年可遞交申請,再住多1年可申請入籍(俗稱「5+1」)。

馬曼婷提到BNO簽證計劃,稱英國為超過17萬名港人提供安全避風港,並稱港人在居英滿5年後,可以英國為永久家園。

英語要求方面,馬曼婷在國會回應工黨議員Navendu Mishra提問時表示,BNO簽證持有人「需要滿足英語水平最低條件,無犯罪之類」,並指65歲以上人士獲豁免更高英語水平要求。有移英港人組織擔心,這可能意味BNO簽證持有人的英語要求提高至B2級,現時為B1級。官方未有就此進一步說明。

馬曼婷在國會表示,永久居留權是英國最寶貴的權利之一,應透過承擔義務及作出貢獻獲取,而非自動獲得。

各類申請人年期

3年:年收入達125,141英鎊或以上的高收入人士,以及持「全球人才簽證」及「創新企業創辦人簽證」等高技術人才。
5年:年薪達50,271英鎊或以上者(過去5年中至少3年達標)、醫生、護士及教師等指定公共服務職位人員,以及經官方安全合法途徑抵達的難民。
10年:未達高薪或指定職務門檻的一般工作簽證持有人等,成為常規永居途徑。低技術勞工原本可能需等10至15年。
20年:過去5年內曾領取公共福利或有逾期居留等嚴重違規紀錄者。
30年:乘小艇等非法途徑入境,且無工作或求學的難民。

新方案亦設有4項強制性要求:無犯罪紀錄、英語水平達B2級、通過Life in the UK測試,以及良好納稅紀錄及無欠債(須至少有3年繳納國民保險紀錄)。

此外,就護理員的移民安排則有放寬,方案原定部份低薪及社會護理行業人士須等候15年。方案公布後,工會、醫療及社會服務機構及部份工黨議員表示關注,憂慮加劇人手短缺。內政部其後修訂方案:年薪超過25,000英鎊的合資格護理員,可在5年後申請永居,內政部估計涉及約146,000名護理員及136,000名家屬。據報有關安排適用於去年5月前抵達英國的護理員。其它大學程度以下的外籍勞工,原定15年的等待期縮短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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