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今日將在立法會提口頭質詢,追問法改會對《資訊自由法》的研究進度,要求林鄭月娥兌現競選承諾,儘快為訂立《資訊自由法》設時間表,保障市民知情權。
莫乃光連同一批不同界別人士召開記者會。莫乃光表示,自1995年起,政府對《資訊自由法》立法已經拖延超過20年。2013年5月成立的法律改革委員會「公開資料」及「檔案法」小組委員會,一直被政府用作擋箭牌。他強調,目前全球接近100個國家和地區已制定資訊自由法,保障公眾索取資料的權利,香港政府不能一拖再拖。
前檔案處處長、檔案行動組副主席朱福強,對法改會經過4年仍未完成立法研究,表示強烈不滿,認為日後的諮詢應集中於如何立法而不是應否立法。「四年了還說在研究,我們檔案行動組只有幾個人,我們已經做完研究,做完這麼多國家的比較,還寫了目標和草案出來。有甚麼理由到今天還在討論應不應該立法。2014年申訴專員公署已經認為要立法,法改會到今天還在諮詢要不要立法,我覺得很荒謬。」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博士表示,他翻查政府資料發現,按《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數量逐年上升,過去兩年接近5,200宗,但2016年索取資料被拒數量及比例創新高。申訴專員公署的數字顯示,近年有關公開資料的投訴增加,平均45%的投訴被發現有失當之處,顯示政府單靠改善工作並沒有成效,必須透過立法處理。
香港記者協會執委林彥邦表示,梁振英競選期間亦曾簽署約章承諾為《資訊自由法》立法,但最終「走數」。過往經常有記者嘗試索取政府資料被拒,例如毒奶粉事件、港視發牌顧問報告、興德學校報告、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重複投票人數等,均需長時間向申訴專員投訴。
莫乃光表示,將與檔案行動組、法政匯思及其他議員開始研究草擬私人草案,並會繼續爭取政府主動提出為《資訊自由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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