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法輪功學員許郴生被當地警察非法抓捕後離奇身亡,其子為母申冤,經過漫長的四年多官司後罕見獲得賠償。律師表示,法輪功案件能判賠是第一次,可能與江派失事有關。
監控錄影顯示,2012年5月16日上午,許郴生在郴州市國慶南路東健帝景大酒店路旁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中共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的人民西路派出所幾個警察開來警車,把她連拉帶拽的劫持上警車帶走。
據明慧網披露,許郴生隨後被背銬在專用的審訊椅(鐵椅子)上訊問,期間12小時沒有喝水、吃飯、上廁所等。晚上十時,她被中共北湖分局非法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晚上10時39分,3個警察將許押上警車。晚上11時15分,許郴生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診斷結果稱心跳和呼吸停止,醫院宣告人已死亡。
遭警方綁架逼供身亡 媒體不敢報道
命案發生兩天後(2012年5月18日)公安局才通知許郴生前夫楊先生。家人親友都感到非常震驚,無法相信年輕健康的許郴生怎麼會匆匆離開人世。而躺在殯儀館裏的許郴生眼睛始終沒有完全合上,半睜開著。
為了把這起命案壓住,中共郴州市政法委、公安局、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等官方機構曾在2012年5月21日後陸續召開11次家屬協調會,試圖掩蓋真相。
為阻止許郴生家人聘請法醫,中共官員還以工作要脅許郴生的哥哥,讓其不要出面。家人無奈之下不簽字,不讓遺體火化處理。
5月19日,許郴生離奇死亡案曾被舉報給《湖南都市報》等報社以及電視台,但當地媒體均稱,因涉及法輪功,他們不敢派記者來採訪,採訪了也不敢報道。
「江派已失勢 迫害是不能繼續下去」
許郴生念大學的兒子楊許俊開始了漫長的申冤路。2014年8月26日,他向中共北湖公安分局申請國家賠償;同年10月24日,被拒絕後,他向中共北湖區法院提起訴訟。官司纏繞了兩年多,2016年12月19日,楊許俊告狀成功,許郴生的家屬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319,600元人民幣,和被贍養人生活費5,400元。
著名法律專家、東南大學教授張贊甯律師表示,法輪功案件能判賠,這種情況在過去是沒有的,是第一次,過去這是不可想像的。
他認為,會對法輪功案件做出這樣的賠償,應該是上面的政策有些鬆動了,如果不是這樣,江澤民一夥講的「打死算自殺」,那肯定是不會有賠償的。
他分析,「從幾次大的場合他(江)都沒有露面,江澤民勢力已經失勢了,法輪功能不能平反,我認為只是時間問題,迫害是不能繼續下去的。」
楊許俊原本要求110萬元的賠償,最後的賠償金額是32萬元不到,張贊寧認為這樣的賠償還是沒到位,畢竟是一條人命,並不符合國家賠償。
「法官辦案首先看610的眼色不正常」
代理律師邵田啟向《大紀元》記者表示,被610判死刑也要通過法律才行,一個好端端的人到你那兒就死了,你執法人員不管怎樣不賠是不行的。人的生命就是可貴的,任何人都不能藐視生命的。
張贊寧表示,要徹底解決法輪功問題就要廢除《刑法》300條,我查了一下所有法輪功的案子,全都是第300條罪名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所有罪名全都是違憲的。他分析,法官辦案首先要看610的眼色,來下判決。如果610不同意判無罪,法官誰要判了無罪,他的烏紗帽就會被拿掉,所以這都是不正常的。
他強調,公訴機關要指控你破壞法律實施,那麼就必須具體指出破壞甚麼法律,這法律叫甚麼名稱,實際破壞哪一條。沒有人能夠籠統地破壞所有法律,這是不可能的。最高法應該是被江澤民或610綁架了,才會做出這樣的解釋。
民眾:共產黨把人活活弄死就是邪
47歲的許郴生,是湖南郴州市煙廠職工。因為堅守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遭610人員、國安、公安抓捕、關押、抄家等。在迫害中與丈夫被迫離異。
雖然中共把持的媒體全體緘默,但很長一段時間,郴州市大街小巷頻頻出現呼籲嚴懲兇手和呼籲尋求公正屍檢的黏貼,很多人也收到許郴生被迫害致死的傳單、短信或彩信。
有民眾憤怒地說,人家煉功,也不要把人家搞死呀,信仰自由嘛。你共產黨把人活活弄死了,你就是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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