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烏龍指」一審宣判 背後黑幕驚人

 

(大紀元2015年10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韜棠綜合報道】據陸媒報道,9月30日,「光大烏龍指」民事賠償案一審宣判,6名投資者獲賠29.6萬元。在 2013年的「光大烏龍指」事件中,大陸股指短時間飆升,其背後的黑幕是:在薄熙來案開庭前,江澤民集團為阻止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曝光,以毀掉中國經濟進行威脅。

「光大烏龍指」民事賠償案一審宣判

10月1日,大陸媒體財新網報道,在第一次開庭一年多後,部份「光大烏龍指」民事賠償案獲一審判決。

報道稱,9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告秦某等8名投資者訴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有6名投資者共獲賠29.6萬元。

2014年5月和6月,首批案件開庭審理;今年6月,進行了法院談話;9月30日進行的是一審的第二次開庭。

法庭宣判表示:在當日下午開盤至14時22分光大證券對外發佈公告期間,投資者購買與光大對沖行為相關的股指期貨合約、ETF基金及其對應個股而產生的損失,可獲得相關賠償;原告在其它時間段進行的交易,則需要自行負擔投資風險。

報道稱,上一次開庭是去年的8月4日,此次判決時間晚於此前預期。7月20日,上海高級法院曾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引發的證券、期貨內幕交易糾紛案件將於近日宣判」。

對於原被告雙方此前存在爭議的「內幕交易」申辯,上海市二中院表示,根據中共證監會當年11月1日開具的處罰決定書,光大證券當日行為構成內幕交易;光大證券當時也未對此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請求。

另外,上海市二中院特別強調,對沖交易負責人楊劍波不服處罰,起訴證監會已經敗訴、證監會亦對當日中午否認「烏龍指」傳聞的董秘梅鍵作出處罰決定等等,都可以說明光大證券當日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據報道,另有52起類似案件仍在等待上海市二中院給出判決結果。此外,今年7月,曾有投資者向上海市一中院起訴光大證券的同時,將上交所及中金所一併告上法庭,直指後者未盡到監督義務,一中院尚未對此案宣判。

為阻止法輪功真相曝光江澤民集團威脅毀掉經濟

2013年8月16日11時5分左右,上證綜指突然飆漲5.96%,大盤權重股突然異動上升,多股瞬間衝擊漲停,涉及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多只股票,交易額達78億元。

午後,滬指持續上漲沒多久便開始急劇下跌,光大證券突然停盤。該事件被稱為「8.16光大烏龍指」事件,對股市、期指和商品期貨市場均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8月30日下午,中共證監會發佈信息,認定8月16日光大證券事件為內幕交易。2014年2月,該烏龍事件主角之一,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稱,這是一次「內幕交易」。

楊劍波證實《大紀元》2013年10月的獨家報道,「光大烏龍指」事件人為的故意操縱,背後黑手就是薄熙來的哥哥、曾任光大銀行副主席的薄熙永。

據報道,當時,薄熙來案面臨開庭,江澤民集團為阻止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曝光,在幕後策劃了「光大烏龍指」事件。

薄熙來在遼寧時期,遼寧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方,薄熙來、薄谷開來、王立軍都深深地捲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深度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已受到國際越來越多的關注和譴責。

在薄熙來發動的重慶「打黑」運動中被判刑、裸身受訊的武漢億萬富商徐崇陽,接受大紀元採訪時獨家披露,薄家曾經在薄熙來開審(2013年8月22日)前夕,托人致電給他,說如果徐崇陽不再跟外界曝光薄熙來案件的相關內幕的話,薄熙來在北京的哥哥——曾化名李學明任職光大銀行副主席的薄熙永要親自見他。

該人還向徐崇陽放話說:「薄家背後的勢力(中共江澤民集團)可操控股票暴漲,把中國的金融搞垮。讓習近平經濟上倒台,經濟倒台就是政治倒台嘛,讓習近平崩潰,讓習近平、也包括胡錦濤坐不住。薄熙來家還有人。」

另有知情人披露,薄熙來的哥哥薄熙永表面從光大集團辭職,仍掌握實權,一場政治鬥爭就這樣引發到金融界,光大銀行投入7億就賺上34億元人民幣。很多市民在這次股市風波中血本無歸,也導致金融威信喪失。

今年6月中旬,大陸發生股災,眾多股民損失慘重。有傳聞稱,這是江澤民集團發動的金融戰爭。當局推遲「光大烏龍指」民事賠償案的宣判,裏面或有某種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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