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非法審判 法輪功學員律師聯合控告
大陸馮延強等六位代理律師受法輪功學員家屬委託9月6日前往浙江省高級法院提交控告書,
控告浙江省餘姚市法院、寧波中院非法判刑7名法輪功學員。(馮延強律師微博)
【大紀元特約記者陳漢報道】大陸馮延強等六位代理律師受法輪功學員家屬委託9月6日前往浙江省高級法院提交控告書,控告浙江省寧波餘姚市七名法輪功學員遭當局非法判刑。代理律師認為,浙江省餘姚市法院、寧波中院的院長和相關審判官、法官在此案中存在多處違法行為。
2014年4月19日,寧波餘姚市七名法輪功學員姚紅文等被當地警察非法綁架,今年7月17日,當局非法宣判,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豔被非法密判五年,黃桂娣四年半。律師和家屬集體上訴。2015年8月25日,寧波中院告知代理律師馮延強、蘭志學等,二審不予公開。
代表法輪功學員王春豔提出控告的馮延強律師向記者表示:「我們會到浙江省檢察院,對這個案件的一審和二審的參與者進行控告,控告參與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罪……對法院的院長和這些參與人員進行刑事控告。」
法輪功學員余志英的代理律師葛永喜說: 「這種控告也就是一個揭露的過程,一個記錄的過程,該做的這些工作,作為辯護人,作為律師我都會去做。」
對於七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一案,代理律師和家屬認為餘姚市法院存在以下非法行為:
一審開庭並未通知當事人,在代理律師已有其它法律事務無法到庭的情況下強行非法開庭;一審庭上當事人強烈要求律師出庭辯護,法庭置之不理;一審法庭明知當事人在律師未到庭的情況下無法正常行使辯護權,仍肆意侵害其辯護權,偽造所謂證據、不當庭出示所謂物證、不允許當事人辨認所謂物證、不對當事人享有的質證權利進行明示、不允許當事人正常發表辯護意見;一審法官盛輝在遞交訴狀過程中拒不移送律師手續,後由全體律師親自強行遞交至寧波中院。
寧波市中院存在以下非法行為:在給餘姚市法院意見本中有直接內定密判的文字,屬於違法失職行為,並存有每位代理律師的行程紀錄。
餘姚市七名法輪功學員自2014年4月18日晚被餘姚警察綁架後,遭非法關押至今。有法輪功學員家屬表示,目前壓力十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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