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歲老納粹被判刑 管錢也是協助謀殺

 

【大紀元記者余平德國報道】近日德國審理了一宗老納粹案,一位94歲老納粹被判處4年徒刑,因為被告在奧斯威辛集中營30萬例謀殺案中犯有協助謀殺罪。

7月15日,Lueneburg法庭的法官很明確地表示:「奧斯威辛純粹是一部殺人機器,所有在此工作過的納粹分子都必須對這裏發生的謀殺負責。」法官Kompisch沒有宣讀判決書,他脫開講稿用最明確的語言自由發言。他開場就說:「人們一直在問,70年了,還能不能追究法律責任。答案是,70年後依然能伸張正義,而且必須這樣做。」

被告Groening一開始就承認,對集中營裏遇難的猶太人來說,他在道義上是有罪的。法官認為,就是從法律上講,他的行為也已經構成了協助謀殺罪,因為所有在奧斯威辛工作的人都是納粹殺人機器上的一個小齒輪。

被告Groening在集中營工作時20歲,在銀行進行了職業培訓,因此對貨幣有一定的知識。他在集中營負責管理犯人的錢財現金,清點、分類、上交。法官認為,管錢本身就已經是「協助謀殺的行為」了,因為這使得整個殺人程序順利進行,而且這些錢為謀殺猶太人提供了資金。

法官在判決時還表示,奧斯威辛把殺人的過程分成很多細小的步驟,為的是,「不讓個人覺得自己一個人要為此承擔責任」。這也意味著,「每個人手上都沾著血」。

Groening被指控,1942年到1944年在奧斯威辛從事記賬工作,猶太人剛被運到奧斯威辛時,被告還多次直接清點行李。而從1944年5月到7月2個月間,有42.5萬猶太人從匈牙利被趕到這個集中營裏,其中至少30萬人立即就被趕入毒氣室殺害。

法官直接問被告:「您不會跟我們說,您沒有看到犯人們的痛苦。您當然看到了!」其實Groening自己在法庭上也供認,他非常清楚,只要進到奧斯威辛裏來,就不會活著出去。

但Groening還是以家庭為藉口,想為自己開脫,把自己加入納粹黨衛軍說成是父母的影響。法官明確指出,這是不成立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一個人的思想從來沒有停止過思考」。被告是自己決定,自己願意成為黨衛軍一員。「這是一個決定,為此人要承擔責任。」

對於Groening的判決,前德國猶太協會主席Dieter Graumann表示,正義沒有過期日期。即便過去了70年,正義依然得到伸張。國際奧斯威辛委員會副主席Christoph Heubner也表示:「這個審判非常重要,它向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有人遭受迫害和侮辱的時候,我們應該站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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