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報道】去年引發12萬港人上街的香港電視免費牌照風波,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就港府拒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星期三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預計需時3天。港視代表律師首次披露行會會議記錄,指特首梁振英稱開放市場不利良好競爭環境,建議循序漸進發牌,行會最終否決港視的申請。
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庭,港視主席王維基並無出庭。代表港視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陳詞時表示,特區政府早於98年宣佈,檢討廣播市場政策,引入更多競爭者。2009至2010年間,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及電盈擁有的香港電視娛樂相繼申請免費電視牌照。
局方不限發牌數目
高浩文指,在2009年中至年底,王維基曾與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對話,討論申請牌照問題。當時劉吳惠蘭表示歡迎,最後港視於同年的12月31日就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申請。
他說,廣管局最初政策是不限制發牌數目,又讀出廣管局對3間申請公司的評估報告,認為都應獲發牌照。報告指,無線及亞視多年缺乏競爭,廣管局無責任保護已獲發牌多年的兩間電視台利益。但認同按照市場情況,如果有5間持牌公司,未必都持續發展。而評估報告中,奇妙電視排第一,港視排第二。
廣管局2011年6月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發牌。港視引述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指時任商經局局長蘇錦樑最初指,他同意向3間公司發牌,亦不相信有任何特別情況會改變這看法。
CY:循序漸進發牌
直至2013年3月一次會議,有數名行會成員表示,擔心出現割喉式的競爭,反而令節目質素下降,損害公眾利益。首次提出是否應該重新檢視發牌不設限這政策。又披露在審視免費電視牌照時的4項準則,梁振英在行政會議上曾表示,認為港視在其中一項的表現較差,形容是考慮申請者競爭力的最重要因素;又指,完全開放的市場不利良好競爭環境,競爭未必符合消費者最終利益,認為循序漸進發牌是適當的方式。行會最終決定採取循序漸進方式,否決港視的申請。
港視代表律師又指,梁振英亦提到,政府有需要透過發牌限制營運者的數目,質疑說法有違當局原先不設免費電視牌照數目上限的政策。法官區慶祥指發牌不設限,不代表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均一定獲發牌,發牌是否取決於特首與行會決定?港視代表律師反駁指,按法例政府應該邀請有可能被否決的公司,再提交資料解釋,但政府沒有這樣做,就連最終否決發牌的信件都沒有給予任何解釋。又指如果「發牌不設限」政策改變,理應諮詢公眾,但政府沒有這樣做。
另外,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最快在星期四陳詞。今次港視司法覆核外界關注,面對法庭傳票,梁振英可能成為首位被傳召上庭的特首。
今年1月,香港電視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辦的決定,即指港視要先取得免費電視牌照,才可使用DTMB制式傳送流動電視予多於5,000戶。申請書指政府的政策前後不一,誤導港視白花1.57億元向中移動子公司購入流動電視業務,又批評政府違背慣常做法,有濫權之嫌。3月高等法院排期8月27日開庭。4月11日香港電視再次向通訊局遞交本地免費電視牌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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