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市民日常生活中可能都會接到推銷電話,有時一天幾通,令人不勝其煩。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此進行民調,發現有高達九成九市民對這類促銷電話反感,促請政府修例,將真人打出的推銷電話納入拒收訊息登記冊範圍。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年初委託港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人對人直銷促銷電話」意見調查。500多名受訪者中,91%曾經收過人對人直銷電話,較2008年同類調查的84%多。當中多達99%接獲電話的市民稱感到受滋擾,超過42%人更表示「很大滋擾」。每周收到6個或以上人對人直銷電話的市民,由08年的8%大幅增至23%。從人對人直銷電話中得益的比例,則由13%大幅下降至6%。

受訪者中有超過62%不滿直銷電話構成不便,來電者甚至可以直呼其名。有21%人聽到這類促銷電話會立即掛線。28%人會先聽電話內容,沒興趣才掛線,比例較08年大幅下降。

私隱專員促修例規管

私隱專員蔣任宏認為,調查反映人對人直銷電話普遍令市民反感,建議納入規管:「人對人的直銷電話效益是奇低的,絕大多數消費者對這類電話沒有好感,雖然這類電話對一小撮消費者來說久不久會帶來益處,但這是建基於對大多數人士構成一個無謂的滋擾。」他表示,公署已去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要求修訂「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將拒收訊息登記冊的涵蓋範圍擴展至「人對人直銷電話」。

蔣任宏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去年4月1日起已實施新修訂,公司利用個人資料開展任何直銷前,要先獲當事人同意,否則最高可監禁3年及罰款50萬元。他稱修訂實施至今,已轉介18宗相關投訴給警方,7宗正展開刑事調查,但至今未有個案可以成功定罪。

人對人直銷電話滋擾日趨嚴重,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涉及電話促銷的投訴中,酒店及飲食會籍、電訊及廣播服務兩類最多,今年上半年分別有171宗及105宗,整體投訴數字達313宗,涉款達238.6萬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調查結果表示,市民有權力要求直銷商停止使用個人資料作推銷電話用途,局方會關注事態發展,研究如何進一步保障市民權益,但稱要平衡市民與業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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