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介文
李膺(公元110年~公元169年),字元禮,東漢穎川襄城人,累官至河南尹、司隸校尉,長樂少府。為人疾惡如仇,廉正剛直,後死於「黨錮之禍」。范曄在修《後漢書》時,說李膺「激素行以恥威權,立廉尚以振貴執。」其人雖歿,其志猶存。
李膺生活於東漢王朝後期,王室衰微,大權旁落於外戚、宦官之手。當時朝政腐敗,貪官污吏橫行州郡,民不聊生。但李膺不避權勢,以匡正政弊為己任。
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李膺出任河南尹,得知宛陵人羊元群,以貪贓巧劫,滿載而歸。李膺決定對他依法追究,不料由於羊元群向宦官行賄,李膺反而被降職,充當苦役,後經司隸校尉應奉,奏於桓帝(公元146年~公元167年在位),李膺才得免刑。
不畏權貴 斬殺宦官之弟
李膺為司隸校尉時,大宦官張讓的弟弟張朔,為官貪殘無道,甚至還杖殺孕婦。張朔害怕李膺糾察,而逃入京城的哥哥(即大宦官張讓)家中,藏身在大木柱(木柱早已雕空,平日作藏污納穢之用)裏。李膺得知案情,親自帶領吏卒,衝入張讓家,劈開大柱,捕獲了張朔。經審訊屬實,馬上依法將張朔殺掉。
桓帝聽張讓訴說、控告以後,詔令李膺入殿,詰問他:「你為甚麼不經奏請,就先行斬決?」
李膺說:「昔日仲尼為魯國的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以稽留為愆,不意獲速疾之罪。」又說:「誠自知釁責,死不旋踵(意為:死不改變立場,死不動搖。旋踵:旋轉腳跟),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惡,退就鼎鑊,始生之願也。」大意是說:我到任已經十天,深怕自己因拖延和積壓案件而對不起百姓。想不到因為辦案快而獲罪。我自知死期就在眼前,但我不會退縮害怕,請皇上特准、寬限五天,讓我把那些首惡元凶的案子辦完,把元凶斬首後,再回來受刑不遲,以了我平生之願。」
桓帝雖是昏庸君王,但此時,到底還是說了公道話,他對張讓說:「這是你弟弟罪有應得,司隸校尉有甚麼過錯呢?」
從此以後,那些大大小小的宦官們,不敢隨便再出宮門。桓帝追問原由,宦官們叩頭哭著說:「我們畏懼李校尉(他判案快捷又準狠,怕被他抓到就砍頭)呀!」
事不辭難 罪不逃刑 臣之節也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在宦官的唆使下,術士張成的弟子張牢修,上書誣告李膺(張成之子因仗勢殺人,而被李膺處死),說他「與太學生、郡國諸生,共為朋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於是,桓帝下詔收捕李膺於黃門北寺獄,株連入獄者,多達200餘人。這在歷史上叫做第一次「黨錮之禍」。轉年大赦以後,李膺免歸家鄉陽城山中。
不久,桓帝死,繼位的靈帝,年僅12歲,竇太后臨朝,太后之父竇武,為大將軍輔政。竇武疾惡宦官干政,與太尉陳蕃,合計重新起用李膺等人。李膺復出仕為長樂少府。次年,竇武、陳蕃,圖謀盡殺宦官,因事洩反而被害。於是,宦官又重新控制朝政。
建寧二年(公元169年),在侯覽等人操縱下,再次發生了搜捕黨人的事件(即第二次「黨錮之禍」)。有人勸李膺趕快逃走。李膺說:「事不辭難,罪不逃刑,臣之節也。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將安之!」說罷,昂頭闊步地自赴監獄,終於被拷打而死。
李膺的為人,在當時就受到士大夫們的高度稱譽,太學生們也給予「天下楷模李元禮!」的讚語。(事據《後漢書》)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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