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冤民冀中星的代理律師劉曉原日前透露,冀中星投訴在廣東東莞被毆打致殘案件,於今年9月被東莞警方刑事立案,冀中星本人尚未知此消息。

今年10月15日因該爆炸案冀中星被判刑6年。據陸媒報道,10月16日,冀中星委託律師劉曉原上訴。

劉曉原到東莞市公安局詢問冀中星投訴的被毆打致殘案複查情況,才知今年9月該案在東莞厚街分局被刑事立案。然而22日劉曉原在其微博發文說:「這只是警方給我的口頭答覆,但要他們出具已立案的法律文書又被拒絕。」

劉曉原向陸媒表示,由於見冀中星很困難,目前尚未告訴他這一消息。他表示,他一回到北京就會給冀中星的哥哥打電話,告訴他家人這一消息。

案件背景

2005年6月,冀中星開摩的送客,遭東莞治安隊隊員毆打至下肢癱瘓,8年投訴無門。冀被逼得沒有活路,於是用鞭炮火藥自製炸彈,今年7月前往北京機場國際,炸彈無意中引發,冀炸傷了左臂,左手被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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