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昨日再次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他否認到雲南公幹時,順道去麗江和樂山而沒先知會特首是違規,又稱未經特首批准行程就出機票及將機票升級,是行政疏忽。
湯顯明再出席立法會帳委會的聆訊,就早前公佈的廉署酬酢規管檢討報告中,批評他無向特首申請就外訪麗江及樂山接受議員盤問。由於早前的供詞與廉政公署酬酢餽贈和外訪檢討報告有出入,帳委會要求湯顯明再次在宣誓後給予解釋,若發現作失實證供,立法會可轉交律政司追究。
聆訊開始時,湯顯明的違規外訪安排被多名議員多次追問,要求其解釋麗江與樂山行程,湯顯明都未能清楚回應。委員謝偉俊質疑湯事先知道外訪行程安排,但09年於雲南及四川的外訪中,自行更改行程遊覽麗江及樂山大佛,是刻意隱瞞及自把自為。委員黃毓民亦質疑此行與廉署防貪工作有何關連,並批評湯顯明在任內,有4次未經行政長官批准就已經訂機票外訪。
湯顯明否認訪問雲南是「遊山玩水」,又認為行政長官批准他到雲南,已涵蓋批准他到麗江。
違規外訪還包括2010年4月前往巴西出席反貪會議,2名隨行人員未經批准就升級商務客位,涉及18.6萬元。湯顯明承認是行政失誤。
至於湯顯明牽頭買茅台宴客,任內至少有20萬買酒開支無列入餐費,而是分開報銷,湯顯明堅持不知道餐酒分單有問題,遭委員嚴厲質疑。他亦不同意報告裁定他是違規。
湯5月出席帳委會聆訊時稱,不知道不可以分開報銷。但獨立委員會報告就指出,早在2007年,湯顯明在任廉政專員期間,政府曾修改指引,廉署亦推出569號表格,說明酒水要列入飲餐費,但表格用了半年後,廉署社關處就停用,但其他部門卻繼續跟隨。委員梁家傑追問,是湯顯明還是社關處處長穆斐文的決定,但多次追問都沒有答案。
梁家傑批評,湯顯明的證供與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大相逕庭,質疑湯顯明早知買酒開支要填寫表格,但仍允許社區關係處不按照規定申報,認為他是故意隱瞞,又指他早前在帳委會作供取巧。
但湯顯明否認指控,又解釋當年推出新指引,自己正在放假,所以才記不起。
帳目委員會主席石禮謙表示,昨日會議湯顯明並無完全回應議員疑問,將會再次邀其到立法會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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