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道】校園毒品氾濫問題,長久以來無法有效防止,為落實校園反毒,台灣教育部表示,將研擬教育人員防制學生濫用藥物的獎懲基準,以獎勵為主,懲罰為輔,強力要求學校第一線人員確實執行反毒任務,若負責人員未依規定辦理,可記大過,未列名冊者記小過,一旦違反規定,都將依照獎懲規定扣考績。
青少年吸毒狀況嚴重
目前台灣警政署所執行的「青春專案」,在全台共查獲販賣各級毒品給青少年有71件110人;查獲地點前3名分別是汽車旅館、KTV與公園,顯示目前青年吸毒情況嚴重。
警方表示,青少年常在同儕邀約下嘗試抽煙,進而邀約抽K他命,一步步掉入毒品漩渦。警方呼籲,長期吸食K他命會造成膀胱時常脹痛、發炎潰爛、尿次數是常人8倍,且少許尿量就疼痛,膀胱甚至會日漸萎縮且肥厚纖維化。
台灣教育部為杜絕青年受毒品誘惑,因此研擬獎懲基準,讓第一線教育人員在反毒輔導工作上更有依據,可能包括大過、小過、申誡、大功、小功、嘉獎等,軍職教官、公務人員、學校人員等若違反規定,就將會依照規定予以獎懲。
依規定,校園必須強制驗尿的特定對象有4類,包括有吸毒前科、中輟且行為偏差、有吸毒嫌疑、校車駕駛。
台灣教育部提到,當警方已經通報特定學生持有毒品或有吸食的嫌疑,會將名單轉給學校列冊輔導,但學校人員若未落實清查辦理尿液檢驗,或是沒有建立特定學生的名冊,等到特定學生再次發生吸食或持有毒品被逮,就會受到大過或小過的處份。
不過台灣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秘書長李雅菁則認為,擔心重懲後打擊第一線教職員的信心,尤其驗尿還涉及侵犯人權的爭議,加上學校人員遭到記大過,等於失去晉級的機會,直到退休以前,至少損失新台幣40到60萬元的薪俸,是非常嚴重的處份,希望台灣教育部再訂獎懲標準時,必須更加細膩。
台灣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劉仲成指出,還是會以獎勵為主,訂出獎懲辦法除了讓第一件教育人員有所警惕,也可讓學校的校長、主管依此做出具體要求,才能有效落實反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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