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香港民主人士古思堯和社民連成員馬雲祺,被控於去年在中共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門外企圖以焚燒方式侮辱香港特區區旗案,昨日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3日宣判。兩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外出。2名被告古思堯和馬雲祺表證成立後,都選擇不自辯。昨日控方律師在結案陳詞時表示,網上YouTube一條影片及電視新聞片段,清楚顯示兩名被告故意公開以焚燒方式侮辱區旗,是案件唯一結論。但就沒有要求裁判官參照警方拍攝的片段。
辯方律師則表示,不會挑戰控方的案情,但不排除裁決後會上訴,希望裁判官可以考慮兩名被告企圖侮辱區旗,背後是要表達甚麼訊息,讓被告保留作為上訴基礎。
不過,裁判官杜浩成表示,被告想透過行為表達甚麼訴求,不會被接納為證供,法庭只會考慮被告的行為及意圖作出裁決。將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宣判,2名被告准以同樣條件保釋外出。
辯方律師在庭外透露,星期一傳召無線電視台記者出庭作供,控辯雙方都知情。辯方律師指,記者主要是確認新聞片段的真確性,以及兩名被告是否在場,這兩點他們都沒有反對,控方其實毋須傳召記者作供。
兩名被告古思堯及馬雲祺聽審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表明做好入獄的準備。
古思堯及馬雲祺被指於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兩人各被控1項企圖侮辱區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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