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區域法院繼續審理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租金津貼的案件。控方在庭上播出麥齊光接受廉署警誡問話的錄影片段,他否認與曾景文存在買樓後互相租住對方單位的默契。廉署則質疑二人企圖「夾口供」隱瞞真相。
麥齊光與曾景文涉嫌詐騙租金案昨進入第六日聆訊。控方首先在庭上讀出控辯雙方都同意的案情,之後又播出5段麥齊光在接受廉署警誡下會面的錄影帶。廉署調查人員質疑,他與曾景文在同一時間買入城市花園樓上、樓下單位,而兩個單位的售價又相差不多,因此有合理理由懷疑他們間存在默契。麥齊光回應稱已忘記細節,只說在排隊買樓花時巧遇曾景文,而當時單位選擇不多,考慮到九座單位可以看到海景,於是買入。他否認刻意與曾景文買入座向、面積和價錢相若的單位。
麥齊光又稱,當年為求投資穩定,決定用物業收租,強調對象即使不是曾景文,自己亦會以同樣方式處理。他又強調自己沒有犯法,是依照《公務員條例》申請租津。
至於為何曾景文不直接出售22E,麥齊光指22E有租約在身,相信放售自己空置的21E會較易。當廉署人員質疑為何22E的按揭供款及物業稅均又曾景文支付時,麥齊光就稱記不起具體情況。他又否認自己是租住單位的真正業主,而租金方面是由太太負責,因此自己記不起細節。麥齊光又說,物業以太太名義立租,只是貪圖方便,並非存心隱瞞公務員事務局。
控方早前傳召為兩人準備互賣對方物業授權書的律師黎世安,麥齊光則指不認識上述人士,又說忘記當年是誰提供法律意見,而自己則以為簽了授權書就等於是交換業權。麥齊光表示曾在律師樓做過一份信託聲明,但自己並無有關文件,希望可以找到,又說自己不清楚22E的租務情況。
另外,廉署指兩人在事件曝光後,以新的電話卡及電郵溝通,而電郵的字眼亦被質疑是企圖「夾口供」,堆砌不符事實的辯說。麥齊光稱,有關內容只是想要就事件發出回應傳媒的聲明,為將事實核對清楚,於是修改英文用字。至於是否協議購買新電話卡,他表示不想回應,但強調沒有做不誠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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