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揭在任期間宴請內地官員,自行批准超出上限近兩倍的晚宴開支;又曾經以公帑送禮逾100次,總值近22萬,當中大部份都是送給內地官員。廉署未有公佈涉及金額,但就指同樣獲專員批准。有議員批評湯顯明的做法不能容忍,摧毀廉署聲譽。
廉署證實,湯顯明在2010年11月和12月,兩度在灣仔君悅酒店宴請內地檢察機關及相關機構的高層人員,兩次晚宴的人均開支,分別是1,150元和1,275元,超出廉署規定的450元上限一倍有多,且每次有超過20支中外名酒款客,包括茅台及XO,由廉署方面自備。但兩次均事前獲廉政專員、即湯顯明自己批准。
前一次宴會款待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及多個省市的檢察長,額外加開5支茅台;至於12月初的晚宴,廉署解釋當年5月到四川了解地震災區香港援建項目的防貪工作後,12月時任四川省副省長的魏宏為首工作團來港。有報道指,汶川地震後揭發多項豆腐渣工程,魏宏並未被追究責任,反而升官為四川省長。
除了「豪請」內地官員,廉署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亦披露湯顯明在2007至2011年在任期間的送禮清單,價值500元以上的禮物超過了三份一,幾乎全部是送給內地官員。
最貴的禮物,是送給最高人民檢察院價值4,140元的花坑石擺設。單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已先後收過7次禮物,包括一條價值超過2,000元的頸巾;一個有紀念相片的電子相架,價值1,890元,比其它省級檢察長的相架貴一倍多。
湯顯明亦多次向中聯辦官員送禮,總共11次,其中一次送了一部1,650元的相機。他在外訪時,曾送了一個2,300多元的雕刻擺設給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中國社科院和台灣監察院官員,也收過他送的圍巾。
議員斥摧毀廉署聲譽
有立法會議員擔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要求當局詳細解釋。民主黨議員劉慧卿認為事件摧毀廉署聲譽,打擊廉署人員士氣。她表示,將在立法會大會上,要求政府官員交代湯顯明送禮安排,包括款待次數、目的及費用。
廉署發言人則稱,廉署送贈禮物方面,並沒有明文規定及指引,會因應有關機構的規模及官員級別,訪客身份及活動場合作出合適的決定。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廉政專員最近已檢討送禮安排,會盡量與有關單位溝通,要求不交換禮物;如不能避免送贈禮物,會送贈象徵廉署或刻有廉署印章的物品,如大樓模型等,亦會以每機構送贈一份為原則。
早前審計報告亦都發現廉署在2011年將晚膳費用當作宣傳費,又分單申報,避過開支上限,審計署長孫德基當時批評廉署違反守則的精神,需要檢討制度。◇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