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海泰號」船長作供表示,自己在南丫海難當日較少使用雷達,承認自己掉以輕心,假如有看雷達,或可避免撞船;又說當日受南丫島一盞霧燈影響他的視線。
針對去年10月1日晚的南丫海難聆訊昨日繼續,「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在沒有律師代表下作供,他表示撞船當晚,受到南丫島避風塘霧燈的強光影響。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質疑黎細明的視線受影響,為何不轉用雷達。黎細明則承認自己多次航行於有關航線,因此掉以輕心,當晚較少使用雷達。他又承認平時是根據自己的喜好使用雷達。
黎細明憶述稱,他在「海泰號」駛出維多利亞海港限速區後,將船速提升至21至23海里,又強調該區最高船速為35海里,但因當時看到很多小船及遊艇,所以在航行途中有減速及轉向。他又說,與「南丫四號」撞船前他按航道向左轉入南丫島榕樹灣碼頭,但突然看到前方2至3個船位有一艘船,於是立即全速退後,並扭舵向右,但幾秒鐘後發生撞船事故。
黎細明表示,當時看不到「南丫四號」有開航行燈,亦沒有鳴笛警告。撞船後,「南丫四號」隨水飄走,他說自己曾大聲向「南丫四號」詢問是否安好,但沒有得到回應,又說當時沒有聽到對方船隻有人尖叫。而「海泰號」大偈則向他報告指船頭穿了一個大洞,海水湧入客艙,乘客擔心船隻可能下沉,叫他立即返回碼頭。黎細明為確保船隻乘客的安全,於是駛離現場。
港燈的代表律師則說,早前在事故中翻沉的「南丫四號」乘客作供指,意外發生後有很多人感到驚慌,認為黎細明不可能聽不到他們的聲音,質疑他沒有說真話。黎細明則強調自己所說均屬事實,但他坦誠,若果事發當晚使用雷達,就可以在事故發生1分10秒前發現「南丫四號」,便有足夠時間採取行動避免碰撞。他說,海難當晚沒有特別吩咐船員協助瞭望,認為單憑自己的經驗及肉眼就足夠應付,又說由於船員坐在他的背後,因此不知船員當時是否有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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