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終審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的上訴,上訴人之一人民力量陳偉業到庭旁聽。他認為被控非法廣播是嚴重打壓言論自由。

沒有牌照的民間電台,因在2008年4月,於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的直播論壇,當日有份參與的5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劉慧卿、李永達、李卓人、黃毓民,及已故支聯會前主席司徒華,均被電訊管理局控以非法廣播罪名,5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5,000元。

他們早前不服因出席民間電台節目被控非法廣播,上訴至高等法院,但被法官駁回。不過高院法官認為,案件涉及重大憲制爭議,決定讓他們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昨日開始審理案件。其中一名上訴人陳偉業到庭旁聽,他表示,當日只是被邀請以嘉賓身份出席節目發表意見,認為被控非法廣播是非常嚴苛及嚴重打壓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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