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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楊辰美國華盛頓DC報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當地時間10日重新受理一個挑戰大學在錄取過程中照顧少數學生的「平權法案」案件,使得美國社會重新檢視這項實施40年的政策。

這起訴訟起因於白人學生費捨爾(Abigail Noel Fisher)於2008年起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歧視,把種族作為招生考慮因素而不利於白人入學,她表示,這侵犯了憲法保障的平等待遇與聯邦民權法。

聽證會中,自由派大法官們捍衛「平權法案」,表示大學有權利選擇多元化的學生組成,而保守派大法官們則擔心把種族作為招生考慮因素而拒絕某些學生違背了憲法。

非洲裔專家反對平權法案

雖然非洲裔是從「平權法案」獲利最多的族裔,但是已有大量非洲裔專家及團體反對「平權法案」。他們表示「平權法案」曾經起到積極正面的作用,但是在漫長的歲月後,如果非洲裔還要依靠該法案才能獲得大學錄取,說明有更深刻的問題需要解決。他們認為,優惠的入學政策也會使得非洲裔學生過度依賴而不思進取。

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本人是「平權法案」的受益者,但他表示,「平權法案」不僅玷污了少數族裔靠自己辛苦獲得的成就,而且該法案設定的目標必然無法實現。托馬斯認為「平權法案」無法真正解決少數族裔的問題,例如非洲裔貧窮的家庭、沒有可以學習的榜樣等等。

亞裔受「逆向歧視」

亞裔學生向來以成績好出名,洛杉磯社區大學系統永久榮譽教委吳黎耀華曾指出,「在教育方面亞裔沒有被當作少數族裔」,這就使得亞裔在報考名牌大學時面臨更高門檻。

在加州大學廢除「平權法案」後,招生數據顯示白人學生比例只有非常微小的上升,亞裔學生數量大幅上升,而非洲裔及拉丁裔學生數量劇減,學校首次出現亞裔學生數量超過白人學生的情況。這也說明在某些學區「平權法案」實際上是將一個少數族裔的名額分給了另外的少數族裔,而亞裔在其中則是「被歧視」的族裔。

總統候選人表態

總統奧巴馬已公開表示支持大學在錄取採用「平權法案」,他委派總檢察長代表商務部、國防部、教育部、公共服務部、司法部及勞工部在法庭辯護。

羅姆尼競選團隊拒絕在大選前就「平權法案」發表任何意見,但是競選團隊列舉羅姆尼在去年12月一份問卷調查中的回答。當時,羅姆尼表示自己反對「配額」,自從1978年最高法院的決定後這就是不合法的。他還表示,鼓勵「包容性和多樣性」以及「披露處於政府或企業高層的婦女及少數族裔的數量——不是施行配額制,而是讓人們關注相關情況」。

「平權法案」小檔案

1972年,美國為了保障非洲裔在長期教育機會不平等情況下獲得同樣升學及就業的機會而制定了「平權法案」,規定政府機構及學校在招工、培訓、陞遷及招生時必須有基於種族的指標比例。大學在招生時必須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數族裔,也就是說白人學生可能在考試分數、排名都遠高於非洲裔學生,但是白人學生會遭到拒絕而非洲裔學生被錄取。換而言之,這是一系列對弱勢族裔的賠償性優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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